针对公安机关不予立案通知书不服的。既可以向公安局复议也可以向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这两个救济途径没有先后之分,可以同时进行,也可以选择其中一个。
公安机关内部的救济途径是有先后顺序之分的,如果我们选择了去公安机关复议,是本公安机关进行的,针对本机关的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七日内向上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核申请后七日以内作出决定。
追问民警给我不予立案通知书给我说的,你只能去上面指定的公安局复议。
追答公安系统的复议、复核是内部监督,找检察院是外部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