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欠债是否可以强制执行妻子的财产

我一朋友为人担保借钱,现在借款人跑了,如果对方起诉我朋友,朋友肯定要还钱这我知道,我想问如果朋友死不出钱,法院是否能执行其妻子的财产证据补充:担保合同里没有朋友妻子的签名

男女双方婚后取得的合法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若双方仍旧处于婚姻关系内,则财产维持混同的状态,在实际分割或离婚之前,财产具有属于任意一方的权利外观,则若因丈夫个人债务法院强制执行,是有可能将妻子的财产列入执行范围的。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若想尽量避免由于一方的个人债务导致自己的财产被强制执行,双方可以在婚前或婚内签署财产协议,明确约定好各自的财产范围,并由各自掌控,否则夫妻共同财产被强制执行很难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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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3-19

丈夫欠钱法院强制执行妻子名下的房产是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除外。具体法条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扩展资料:

《婚姻法》第十九条 夫妻财产约定: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共有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夫妻一方的财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2个回答  2018-07-30
  不能执行其个人财产,但共同财产可以被冻结与查封,在执行时也只能执行被执行人的应有份额。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7-07-19
这个问题涉及到“夫妻共同债务”问题。
1、关于夫妻之间的共同债务清偿问题,应该有如下认识:

根据《婚姻法》的解释:
①共同债务的范围规定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在承担责任的方式上,夫妻“共同偿还”的责任是连带的清偿责任,不论双方是否已经离婚,均得对共同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所有的财产清偿。债权人有权向夫妻一方或双方要求清偿债务的部份或全部,它不分夫妻应承担的份额,也不分先后顺序,夫妻任何一方应根据债权人的要求全部或部份承担债务,一方财产不足以清偿时,另一方负有清偿责任。——此解释重点在于“共同”,“连带责任”请注仔细斟酌。
③另外,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部分解释中,解释了夫妻双方的其中一方有非法活动所负债的,其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比如赌债,“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以保护”。)
综上所述:合法的夫妻共同财产部分,可被强制执行偿还夫妻之间的共同债务。而非法部分则不支持。
第4个回答  2014-07-17
你朋友和其老婆如果还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都是可以执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