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领导本企业按市委办发[19999]53号文件和本实施细则的要求开展工作。
2、研究、决定厂务公开工作的制度、措施、计划和其他重要事项。
3、监督和检查厂务公开内容 的真实性、全面性,公开的及时性,程序的合法性。
4、收集、整理职工对厂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送厂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处理。
5、实施厂务公开内容、制度、措施的计划。
6、按厂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公布职能部门办事程序、内容。
扩展资料
凡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国家控股、集体控股的公司制企业以及改制后由职工持股会控股的公司、股份合作制企业,均就实行厂务公开。
厂务公开要以关系企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以及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为重点,除国家法律规定不宜公开和涉及商业、技术机密的问题以外,都要实行公开。公开要实事求是,并保证公开内容的真实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厂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