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失业登记证与失业证的区别

就业失业登记证与成功进行失业登记后派发的证件有什么区别?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六十三条规定“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镇常住人员,可以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其中,没有就业经历的城镇户籍人员,在户籍所在地登记;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和其他非本地户籍人员在常住地稳定就业满6个月的,失业后可以在常住地登记”。其中并没有提到单位破产的字样,请问您的回答的政策依据是哪一份文件?
此外,我想了解,持有《失业证》能否享受 财税[2014]39号 中列明需要《就业失业登记证》可享有的税务福利。请求高手解答。

财税[2014]39号 《关于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http://szs.mof.gov.cn/zhengwuxinxi/zhengcefabu/201404/t20140429_1073449.html

一、概念不同

1、失业证:是失业人员享受就业服务、办理录用登记的资格凭证符合失业救济条件的证件。

2、就业证:是初次就业的初、高中毕业生达到就业年龄而未继续升学所办理的证件。

二、领取方式不同

1、失业证:本人持身份证,离职证明申请后,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核发《失业证》

2、就业证:本人持身份证、毕业证、两寸照片两张等必备证件到当地户口所在地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参加就业前训练,训练合格后填写《XX(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者求职录用登记表》、领取《就业证》,由工作人员在就业训练情况栏进行记载。

三、作用不同

1、失业证:凭《失业证》和《劳动手册》在有效期内按月领取救济金,并凭《失业证》享受免费职业介绍、减免费转业训练等促进就业的优惠政策。

2、就业证:用人单位需持被录用人员的《就业证》到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其授权的就业服务机构为其办理用工备案及社会保险等手续,续填被录用人员的《XX(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者求职录用登记表》中录用单位情况,由工作人员在《就业证》就业情况栏进行记载。

扩展资料:

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发放范围包括:

1,进行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的劳动者。

2,被认定为就业援助对象的劳动者。

3,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的劳动者。

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规定范围内的其他劳动者。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就业失业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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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1
  《失业证》是失业人员享受就业服务、办理录用登记的资格凭证。《失业证》由市劳动行政部门统一印制。
  就业失业登记证实行实名制管理,每个证件都与持证人身份证相对应,每位劳动者只能拥有唯一的就业失业登记证编号,并且证件必须由劳动者本人保管,不得转借给他人使用。

  符合失业救济条件的,凭《失业证》和《劳动手册》在有效期内按月领取救济金,并凭《失业证》享受免费职业介绍、减免费转业训练等促进就业的优惠政策。 失业人员办理失业登记后,由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核发《失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是记载劳动者就业和失业状况、进行就业和失业登记、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扶持政策、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等的合法凭证。
  就业失业人员凭就业失业登记证可享受国家和省、市就业扶持政策和优惠待遇。登记失业人员凭就业失业登记证才能享受免费公共就业服务和规定的失业保险待遇;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创业,只有凭就业失业登记证才能享受国家、省及地方政府规定的就业扶持政策。
第2个回答  2014-06-05
失业证是单位破产后,由劳动部门发放的失业证明。就业失业登记证是劳动部门发放的再就业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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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六十三条规定“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镇常住人员,可以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其中,没有就业经历的城镇户籍人员,在户籍所在地登记;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和其他非本地户籍人员在常住地稳定就业满6个月的,失业后可以在常住地登记”。其中并没有提到单位破产的字样,请问您的回答的政策依据是哪一份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