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4号刚花八万块大洋买的一款长安逸动轿车,在一次洗车时发现右后轮上方车身的漆面颜色和其他地方不一致,明显发污发暗,面积有将近三四十公分,而且那块特别容易脏,很容易吸附灰尘!找4s店问他说,这块地方以前肯定补过漆。我就纳闷不过期为什么还要卖给我们,为什么当初买车时不告诉我们呢?那样我们可以选择买也可以选择不买,他这样不就等于隐瞒欺诈消费者吗?4s店说再从新给你修补下就行了,我担心能跟原厂的高温漆一样吗?用不了多长时间再褪色掉漆该怎么办?您说老百姓攒那么长时间钱买辆车容易吗?这可是我人生中的第一辆车啊!!!可TM4儿子到头来给我弄这么个恶心事,我该如何维护我的合法权益?怎样才能拟补我的损失?跪求专业人士或者精通法律的大神们帮帮忙,本人在电脑旁坐等您的真诚帮助,我现在很急,非精通这方面的人士请勿扰!我没有什么财富值,如果您的解答对本人有极大的帮助,本人愿敬上100元人民币的酬劳作为感谢!!!
汽车三包法里包括车身漆面的,漆面出现问题可以协商解决,不可以要求退换车,但如果是因发生过事故补过漆,未告知消费者情况下再将车卖给消费者就属于欺诈的行为,应当退车辆并按照车价的三倍进行赔偿。
根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五条 家用汽车产品消费者、经营者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或承担责任,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恶意欺诈。家用汽车产品经营者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消费者提出的符合本规定的三包责任要求。
第十六条 在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内,家用汽车产品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或严重安全性能故障而不能安全行驶或者无法行驶的,应当提供电话咨询修理服务;电话咨询服务无法解决的,应当开展现场修理服务,并承担合理的车辆拖运费。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把补过漆的沃尔沃当新车卖 泰州车商被判欺诈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质检总局——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那怎么遇到这种事难道就没有其他办法吗就只有认倒霉了吗?真是太不甘心了……
追答办法是有,找律师维权了。就像是之前听说的高速公路收多1块钱去打官司一样。最后你有五成的希望胜诉,但是你要花费多少精力你也是可以想象的。
其实提车之前最好先做下功课,那样就知道要仔细验车了。也没有后来的这么多麻烦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