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教育局发布的通告是具体行政行为吗?某地方教育局发布通知:“关键内容:因学位有限,为保障该区县户籍的学生的权益,规定非该区县户籍的学生不能就读于该区县的9年义务制公办学校。”非该区县户籍的学生在该区县受教育的权利被剥夺。问该通知是具体行政行为吗?可否进行行政复议?如果不行,非该区县户籍的学生如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