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可以主动跟班主任说明孩子的具体情况,希望让孩子进行留级,让班主任向学校反映这个情况,看学校的意见。
为此,学生家长可恶意像学校提出书面留级申请,在经过教育主管部门测评其孩子智力水平、学习成绩、学习状况等,确实有留级的必要,可以与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协调,公共解决此事。
义务教育阶段原则上不能留级,根据国家及省市有关义务教育阶段的有关规定,学校若强制学生留级,是对学生权益的侵犯。而且,义务教育阶段是年限教育,国家规定为九年。若允许学生留级,留级的学生重复占用公共教学资源,是对国家教育资源的浪费,对未留级的学生不公平。
扩展资料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留级
1、学年总评成绩不及格学科达五门者(体育、音乐因生理缺陷等原因,经校长批准免修,不予计算),不得补考,即予留级。
2、学年总评成绩不及格学科在四门以下(含四门)者,经补考后,小学语、数两门中一门不及格;或语、数两门及格,其他学科有两门不及格者。中学语、数、外三门中有两门不及格者;或语、数、外三门中有一门不及格,其它学科有两门不及格者;不及格学科达四门者。
3、高中学生选修课成绩未达到规定学分,或活动课一学年无故缺席三分之一以上者。
4、小学一、二年级取消留级制度,义务教育阶段其他年级逐步取消留级制度。
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在同一年级连留两次(即在同一年级读完三年)仍不能升级,而又未满十六周岁者,应继续随班就读,可也转入初职班(校)学习。高中学生在同一年级连续学习两年仍不能升级者,经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学校可令其退学。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_ 留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