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假购房合同抵押贷款

如题所述

双方购房合同虚假银行按揭贷款给购房者银行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银行审查不严,或者应该是银行和开发商勾兑有受贿行为,才会发生集中假首付大额按揭违法贷款!应该承担买房人的损失,损失包括装修款和征信损失!

假按揭骗贷有哪几种方式房企如何假按揭骗贷

房企变相骗贷,受到政府与社会的高度重视。企业假按揭骗贷在房地产圈曾经是非常普遍的潜规则。什么叫假按揭骗贷?假按揭骗贷是如何实现的?

房企变相骗贷,受到政府与社会的高度重视。企业假按揭骗贷在房地产圈曾经是非常普遍的潜规则。什么叫假按揭骗贷?假按揭骗贷是如何实现的?

假按揭骗贷的类型

“假按揭”主要有两类。

一类是开发商找自己公司员工、股东、亲戚朋友等冒充购房者,填实的预售合同、购房合同、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法律文件,并由这些人与银行签订个人住房借款合同,套取贷款,一旦获利后便脱身而去。

另一类则是开发商伪造借款人签名,以假手续向银行申请贷款。如果开发商不按时还款,“被签名”的借款人又以没有真实购房为由主张合同无效时,银行贷款便面临极大的风险。

假按揭骗贷如何能实现?

假按揭骗贷的历史与中国房地产开发的历史一样长,只不过以往市场红火,它常表现为一种“空手套白狼”的游戏,一种撬动资本的杠杆,而没有表现为骗贷;然而在目前这一系列退房潮背后,房地产市场的骗贷黑幕正在逐渐被揭开。据调查,骗贷已经逐渐成为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中危害最大、发生频率最高的风险之一。

步骤一:开发商借用关联人士身份证办理按揭贷款

开发商找自己的员工或一些关联人士作为虚假的购房者,然后借用他们的身份证办理按揭贷款。开发商事前会向他们承诺,首付款及月供都由开发商来提供,并会给他们几千元的“好处费”。

步骤二:伪造收入证明联系律师证实其还款能力

开发商伪造这些人的收入证明,联系有关系的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证明这些人有还款能力。

步骤三:利用虚假贷款材料联系银行获取贷款

开发商会把贷款材料递到银行,银行内部有开发商事先联系好的员工,他们对这些开发商递交的资料进行表面的审核,帮助开发商很容易地获得80%的贷款,因为开发商会给他们“好处”。

步骤四:获取贷款之后通过两种方式最终获利

开发商获取贷款后,通常他们会采取两种方式。

一种方式是卖二手房。开发商通过热卖假象,吸引真正的购房者来买二手房,而且会依据热卖假象,适当提高房价,因此开发商在卖二手房时又能赚钱了。

另外的一种情况是,开发商在获得80%的贷款后,不准备继续还月供,就等着银行申请拍卖。再通过安排形式上的拍卖获利。

比如一栋100户的楼盘,每个户型价值50万,通过内部认购,房子还在自己手里,开发商就可以从银行得到50X70%=35万,开发商只需要拿出5万,每年的按揭1万多,自己慢慢还,足够还4年。而开发商却能拿着30万X50=1500万的现金。而这些现金足够他们去垫付各种成本,甚至可以滚动进入下一个楼盘的建设。

骗银行贷款15.5亿京城最大假按揭骗贷案:森豪公寓案

2005年初,北京森豪公寓项目被爆房地产商和银行职员联合制造假按揭,骗取银行按揭资金7.5亿元,之后10余人陆续因此被捕。2007年9月,牵涉其中的3名银行放贷职员因国有企业人员失职罪被判刑。

在15.5亿元的大案中,邹庆等人虚构森豪公寓、华庆公寓销售事实,骗取银行贷款的事实引起广泛关注。

虚构该公司开发的森豪公寓、华庆公寓商品房销售事实,采取与购房人签订虚假商品房买卖合同,为购房人伪造收入证明、首付款证明等贷款材料,并以购房人名义与中行北京市分行签订个人按揭贷款合同申请按揭贷款的手段,先后两次骗取中行北京分行6.44亿元、1.07亿元。

一位律师告诉记者,开发商、银行、律师、虚假购房人四方串通合谋骗取房贷的“空手道”手法,曾广泛地运用在房地产界:开发商先人为抬高房价,然后以本单位职工及其他关系人冒充客户作为购房人,通过虚假销售方式,套取银行高额贷款。开发商以虚高的房价为按揭的基准比例,把高于实际房价的现金套入自己囊中。

开发商等人骗贷的套路分为以下3个步骤:第一步,华运达公司虚构了并不存在的购房者,制造虚假销售事实。从购房者的身份、销售合同,到首付款证明和收入证明,均有假。第二步,两家律师事务所出具严重失实的法律意见书,证明贷款申请人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第三步,握有实权的银行“内鬼”在内部作呼应,贷款审批毫无障碍,骗贷得以顺利实施

凭借与银行积累的良好关系,邹庆设计了惊心动魄的跳跃。停工两年的森豪公寓突然对外高调开盘,并一度创出当时的销售纪录,很快,森豪公寓宣布销售一空。

但销售一空的真相却是,邹庆通过一系列运作,调动200多人进行虚假购房,共计从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获取6.45亿元按揭贷款。森豪案中公诉机构在前3个主要责任者的同时,对虚假购房人网开一面。“所有签订的购买合同共199份,卖出的房屋是250套,没有一例购房是真实的。

假购房合同贷款银行能查出来吗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银行的知识,签订假的购房合同,银行是可以查的。银行会审核申请人的资料,一旦查出是虚假资料,则贷款不予批准。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条件:

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2、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同时具有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能力3、具有所购住房全部价款20%以上的自筹资金,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4、具有银行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5、具有购房合同或协议,所购住房价格基本符合银行或银行委托的房地产估价机构的评估价值6、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房贷申请需要提供的资料:

1.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外地人需暂住证和户口本

2.结婚证/离婚证或判决书/单身证明2份

3.收入证明(银行指定格式)

4.所在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5.资信证明:包括学历证,其他房产,银行流水,大额存单等

6.如果借款人为企业法人的还必须提供经年检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章程、财务报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

(二)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

(三)伪造、变造、倒卖车票、船票、航空客票、文艺演出票、体育比赛入场券或者其他有价票证、凭证的;

(四)伪造、变造船舶户牌,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船舶户牌,或者涂改船舶发动机号码的。

伪造购房合同贷款是否构成罪?

伪造购房合同进行贷款,应当定性为贷款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

第一百九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或者,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贷款的。

扩展资料:

相关案例:

人民网青岛5月24日电 山东省首起利用伪造购房合同文本及证明银行零首付住房贷款案,日前在青岛告破。涉案四名犯罪嫌疑人全部归案,被的383.49万元贷款已由公安机关如数追回。

4月22日晚5时许,青岛市北公安分局保卫科接到某房地产公司报案称:该公司已购房人刘健以银行划拨贷款超出购房款为由,个人提取银行贷款228万余元人民币,其行为十分可疑。接报后,市北公安分局领导高度重视,连夜组成专案组展开侦查。

经查,今年2月间,刘健(男,26岁,某运输公司工人)伙同张云波(男,29岁,青岛市无业人员),以刘健弟弟的名义,与房地产公司签订了购买价值154万余元人民币的商业网点房屋合同后,获取了这家房地产公司购房合同及图章等模式。

随后又以他人名义,私刻房地产公司印章伪造成商品房购销合同,然后,利用虚假的购房合同,在银行办理了住房按揭贷款,共计383万余元。当银行如数将款划入房地产公司后,刘健以超付了购房款为由,向房地产公司领取了228余万元的退还款。

4月23日下午,民警将刘健抓获,刘对骗取银行贷款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4月25日上午,民警将为刘健私刻公章的犯罪嫌疑人徐年根抓获。5月9日,慑于“严打”声威,张云波与其妻姜某投案自首。5月21日犯罪嫌疑人刘健、徐年根被警方依法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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