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结束了不给结算单怎么办

如题所述

在处理工程结束未结算的问题时,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若工程款项未结清,您可以向劳动局、仲裁委员会或司法机关寻求帮助,这些机构包括公安局和人民法院。
2. 在项目法人或出资方资金已到位的情况下,施工企业应将项目法人作为诉讼对象。
3. 若施工单位拖欠工资,受害者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法院提起诉讼。
4. 承包商可以与发包人确认无争议的项目成本,并单独列出有争议的项目。如果发包人没有协商意愿,承包商应尽快对整体竣工结算成本或争议部分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
5. 在工程交付后,承包商应要求发包人支付工程款及自工程交付之日起计算的逾期付款利息,以防无限期拖延。
6. 在签订合同时,发包人应提出竣工结算审查意见。如果没有提出,则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报告。若发包人延迟审查报告,承包商可以要求按竣工结算成本支付工程款。
7. 承包商可以先与发包人确认无争议部分的工程造价,将有争议的项目单独列出,进行协商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 双方应遵守法院的判决,积极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工程价款的结算方式包括:
1. 月结方式:每月末预支,月末结算,竣工后清算。
2. 竣工一次性结算:适用于12个月内完成的工程或合同价值低于100万元的项目。
3. 分段结算:适用于当年开工、当年不能竣工的工程,按工程形象进度分段结算。
4. 目标结算:工程内容分解成不同的控制界面,以建设单位验收为支付工程价款的前提,按单元工程完成情况进行结算。
在维护自身权益的过程中,应保持冷静和理性,避免采取过激的行动。同时,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以确保行为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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