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取贷款罪与贷款诈骗罪区别

如题所述

骗取贷款罪与贷款诈骗罪区别:
1、定义不同:骗取贷款罪是指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贷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2、骗取贷款的目的和用途:如果骗取贷款是为了用于生产经营,并且实际上全部或者大部分资金也确实用于生产经营,应定骗取贷款罪;如果骗取贷款是为了用于个人挥霍,或者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应定贷款诈骗罪;
3、单位的经济能力和经营状况:如果单位有正常业务,经济能力较强,在骗取贷款时具有偿还能力,应定骗取贷款罪;如果单位本身就是皮包公司,或者已经资不抵债,没有正常稳定的业务,应定贷款诈骗罪;
4、骗贷行为造成的后果:如果骗取的贷款全部或者大部分已经归还,应定骗取贷款罪。如果实际没有归还,则应进一步考察没有归还的原因。如果资金全部或者大部分投入了生产经营,只是因为经营失败而造成不能归还,应定骗取贷款罪;如果不是因为经营失败造成不能归还,而是因为个人挥霍等其他原因造成不能归还,应定贷款诈骗罪;
5、案发后的归还能力:如果案发后行为人具有归还能力,并且积极筹集资金归还全部或者大部分贷款,应定骗取贷款罪;如果案发后行为人没有归还能力,而且全部或者大部分贷款没有实际归还,应定贷款诈骗罪。
构成诈骗罪的要件如下:
1、诈骗罪的客体要件。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
2、诈骗罪的客观要件。诈骗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3、诈骗罪的主体要件。诈骗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诈骗罪。
4、诈骗罪的主观要件。诈骗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综上所述,贷款诈骗罪与骗取贷款罪,本质区别在于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倘若行为人获得贷款往往用于个人还债、挥霍、用于个人消费等,则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构成贷款诈骗罪。若行为人主观上并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获得贷款往往用于生产经营、改善公司福利待遇等,则属于骗取贷款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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