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遴选公务员公示与办理相关手续具体流程都有什么

如题所述

湖南遴选公务员的公示与办理相关手续的具体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公示:在遴选公务员的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环节结束后,拟遴选人员名单会在湖南省公务员局或相关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5个工作日,目的是接受社会监督,确保选拔过程的公平公正。
2. 报告与审批:公示无异议或经调查核实无问题的拟遴选人员,由遴选机关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批。需要报批的相关材料包括拟遴选人员的个人档案、考察报告、体检报告等。
3. 调动与任职:审批通过后,拟遴选人员按照干部人事管理相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同时组织进行任职前谈话、任职公示等程序。
4. 培训与试用:新任职的公务员通常会接受岗前培训,并按照规定进行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正式任职,不合格者可能会被取消录用。
5. 归档与备案:整个遴选过程的相关材料,包括报名表、准考证、成绩单、考察报告、体检报告、公示材料、审批材料等,都需要按照规定进行归档和备案。
6. 反馈与总结:对于遴选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足,遴选机关需要进行总结和反馈,以改进今后的工作。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流程可能会根据不同年份的遴选政策和规定有所调整,具体的流程和要求应以湖南省公务员局或人事考试网发布的最新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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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3-07-10

1.公示。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选调或遴选对象;实行差额考察的,主要依据考察情况择优确定选调或遴选对象。拟选调或遴选对象分别在拟调入机关网站和本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调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相关要求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或遴选资格。
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遴选机关可以对拟遴选对象进行一定时期的试用。试用期内,试用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3.任职。选调或遴选对象调入机关后,应办理任职手续。报考副处长和四级调研员公开选调职位的,按报考职位任职,并按规定办理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