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用工平台怎么开票报税

如题所述

一、基本情况
      灵活用工是相对于全日制合同用工(固定全职)而言,雇佣模式转化为合作模式,具体表现为项目外包、业务外包、居间中介、分包转包、派单接单、经纪业务等。通过个人、平台与企业三者之间构建了一套新型“用工”模式,将个人与企业之间的劳动、劳务、雇佣关系转变为合作关系,通过组织形式的变化、协议的变化、业务流程的变化、权利义务的变化,使新模式合法合规,符合政府引导促进灵活就业的相关政策。
二、主要目的
      解决全职用工的高社保、高风险;
      解决业务合作的无发票、高个税;
      合理合法地提高合作者实际收入。
三、用工模式
自然人生产经营(代征模式)
      适用于偶发事项、兼职项目、自由职业者,自然人与公司之间没有劳动合同关系。比如佣金、市场推广费用、外聘兼职人员等(企业--发包方、平台--分包方、个人--承包方)。这种模式操作非常简便,对个人的要求很低,很容易取得个人的积极配合。我们推荐优先考虑这种灵活用工模式。
四、业务办理 (合同流、业务流、资金流、发票流四流合一)
1、 签订合同。企业与平台签署双方合作协议,平台与个人签订合作协议。在线签约,在线办理注册,不需要本人出面。
2、 提供信息。需要个人提供身份证号、银行卡号、手机号(与银行卡预留手机号一致);灵活用工者需要登陆共享平台在线签名。
3、任务分发。企业将项目或任务分发到灵活用工平台。
4、任务承接。个人到平台承接相关任务,且完成任务。
5、任务结算。平台每周或每月将平台分发任务验收结算清单发送企业。
6、资金结算。企业根据清单进行付款,将资金汇入平台银行监管账户,平台进行支付,并且申报所有员工企业所得税。企业自主发放到收款人账户(支持批量导入),实时到账,确保资金安全。
7、申报个税。平台以代扣代缴方式为个人申报个税。(属经营所得,无需进行年度汇算清缴)
8、开具发票。平台开具 6%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业务内容、合同协议,开具不同服务项目的发票,如咨询服务、技术服务等),企业可用于增值税的进项抵扣;报税次月申报之后,平台提供每个接单人的汇总或个人的完税凭证。
五、模式优点
      1、 操作简单便捷,全程线上完成。
      2、 发票真实可靠,业务符合税务规范,客户可随时查看纳税记录和完税证明。
      3、 降低用工风险,重塑用工关系,企业与劳动者是平等的合作关系而非雇佣关系。
      4、 企业资金转给平台再由平台支付个人,属于企业方公对公转账,避免公转私的银行监控。
      5、 费用率低。(一般为向个人实际支付金额的 2%~3%左右)
六、纳税筹划
      1、 企业没有一分钱的社保负担且隔离劳动用工风险。
      灵活用工关系与传统的雇佣关系、合同用工关系有天壤之别,灵活用工者定位成个体工商户或个体经营者(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无须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企业、平台都无需为其缴纳社保,企业因此减少工资总额占比25%~30%的支出。
      2、 个人没有一分钱的个税支出且不需年度汇算清缴。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统称为综合所得,必须进行年度个税汇算清缴,统一汇总计算缴纳个税。而灵活用工者的收入为生产、经营所得,不必进行汇算清缴,由税务部门授权平台按核定征收方式进行代扣代缴,其代扣代缴金额全部由平台承担,与企业和个人均无关。
七、政策文件
      1、《个人所得税法》
      2、《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3、《税收征收管理法》
      4、《委托代征协议书与证书》(委托代征管理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 24号)
      5、《生产经营所得个税完税证明》
将灵活用工者的收入定位成生产经营所得的重大意义:
1、不需要进行个人所得税年度汇总计算缴纳个税,性质上完全不同于四项综合所得;
2、可以申请个税的核定征收,将个税负担降到最低甚至为零!
八、风险控制
      1、 资金风险。使用第三方平台代发,需要资金实时到账,对资金监管,使用银行自管户。可以批量发放,把风险降到最低。可以发放一笔打一笔,从小金额发放尝试;由公司提供收款个人相关信息,采用无感注册方式。(平台与网上银行支付系统打通,客户充值后,网商银行将自动确认并且将金额充值至客户端资金账户,且客户端支付密码均由客户自己设置,资金的发放也由客户端完成,平台其他端口不参与发放;发放到每个人实现秒到,不存在资金停留的问题。)
      2、 税务风险即业务的真实性。严格规范业务、资金、财务及票据进出管控流程,每道环节都确保和业务真实数据严格匹配。最终实现票据流、资金流、业务流、合同流四流合一,全流程安全合法合规。(要选择业务、设计业务、重组业务,严格符合灵活用工的标准,而不是简单粗暴地将传统的合同用工、劳务外包或劳务派遣简单切换过来。)
      3、 平台自身问题。慎重选择平台,不定期地实地考察平台。(资质、经验、能力、专业性、风控措施、交易量、软件平台、税收洼地与政策、当地税务的检查与确认等。)
九、收费标准
      平台一般按照向个人结算金额(税前)的1%~2%收取平台服务费,考虑到增值税和附加税的抵减效应以及平台为个人承担了个税,平台在个人结算金额的基础上一般加收 8~9%
      (其中 是可抵扣的增值税、是可抵减的附加税、是个人应承担的个税,其余的 ~即平台服务费。)
十、案例说明
      杭州某公司从阿里巴巴承揽短视频、微电影业务,因为制作动画、场景拍摄等需要,从圈内临时招募一批化妆师、模特、演员,制作任务完成后,按合同约定每次应当付给项目组100万元的拍摄费用。如果平台按 收取平台管理费,那么企业应当支付平台108万元,
      平台开给企业 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平台支付给项目组 100万元。计算过程如下:
      企业可抵扣的增值税× = 万元 (企业可抵减的附加税×(7%+3%+2%)=万元(跟着增值税走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两项合计 万元约为 7万元,占100万元的 7%(个人所得税的核定征收率为 全部由平台承担了,与企业、个人均无关。
      这样算下来,平台实际收取的服务费约 ,企业综合成本为 1% 。(包括为个人承担的核定征收的个税)
十一、平台选择
      社保入税以后,企业的社保风险显著加大。大家为了逃避风险或者控制风险,纷纷选择劳务外包或劳务派遣的方式,其实质是将社保风险转嫁给了劳务机构,一旦员工以事实劳动关系进行举报,企业将与机构一起承担连带责任。
      最近两年,劳务机构因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成为税务稽查的重灾区。社会上的劳务机构因此纷纷转型为灵活用工平台。
      由于他们不懂灵活用工的实质,又缺乏纳税筹划的基本常识和基本手段,仍然按以前劳务外包或劳务派遣的方式进行操作,广告上也常常吹嘘“一键发薪系统”,照样干着以前那种开票、卖票、发薪的行当,其实质就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这对于受票方企业而言风险巨大,那些平台一旦出事,企业相关的进项税额必须无条件转出(补缴增值税)、成本费用必须进行纳税调整(补缴企业所得税)。
      附件:灵活用工目前适用行业与个体
房产行业:房产经纪人、家装设计师、建筑工、搬运工、安装工
家政行业:月嫂、育儿师产康护理员、保姆、保洁、陪护
物业行业:地推员、招商人员、清结工、维修工、个人承包食堂
      电商行业:网红、带货主播、微商电商代理、视频制作员、写手、设计师
培训行业:讲师、顾问、家教、大会演讲嘉宾、职工培训师
密集用工:共享出行、司机、外卖配送员、快递配送员、技术外包程序员、分拣工、包装工行业外加工、电子组装工、群演。
      灵活用工如何拯救传统企业的税务痛点:
      随着金税三期上线,很多传统企业都将面临着巨大的财税风险。传统企业目前所面临的税务风险:
一、员工贴票
      风险指数:☆☆
      解决问题:社保成本、个税负担
      操作模式:奖金或提成部分让员工拿发票做成报销风险点:
      1、员工找发票比较痛苦,找不到时需要去买发票
      2、员工拿来的发票难进账,真假难辨
      3、增加账务较大工作量
二、老板私账
      风险指数:☆☆☆
      解决问题:社保成本、员工个税
      操作模式:公司两套账,薪资拆分,按基本工资发放,交社保。差额部分通过老板私账发放。
      风险点:
      1、银行上线鹰眼系统,大金额、规律性、较频繁都会跳异动
      2、税务部门与银行数据对接,可直接调取银行数据
      3、银行卡有被冻结风险
三、人力资源公司差额票
      风险指数:☆☆☆☆
      解决问题:社保成本、员工个税
      操作模式:差额通过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发放,人力资源公司开具差额普票
      风险点:
      1、国家对于这方面管控日益严控
      2、因为人头是虚增的,被社保稽查时有补税风险
四、社保按最低申报
      风险指数:★★★★★
      解决问题:社保成本
      操作模式:社保最低交,个税全额报风险点:
      1、社保入税后,工资要与社保基数进行匹配
      2、被稽查后有补缴的风险
五、做高成本
      风险指数:★★★★
      解决问题:企业所得税、分红税、个税
      操作模式:通过增加成本票,或者收购亏损公司,做低企业利润甚至做成亏损状态。风险点:
      1、通过合规方式,风险大幅降低
      2、单纯买发票,资金不进开票方账户,风险极大
      3、金税三期后三流不合一的,会跳异动,面临被税务稽查风险
      面对以上问题该如何解决,所以 2019年应运而生的灵活用工平台开始主导着企业财税市场,
      灵活用工模式可以避免上述风险业务流:
      企业与灵工平台签订合同;
      相关人员通过灵工平台共享经济平台,接任务(交叉单),完成任务,获取报酬;
      通过《委托代征管理办法》将相关人员视同为个体工商户,按照定额 10%交个人生产所得税,月不超过十万,免增值税,且不会合并计税。
      资金流:
      企业付款至灵活用工平台,灵活用工平台支付到平台上接单的人员,资金完税后自由支配,平台开完税证明给到员工;
      发票流:
      企业与灵工平台签订合同,灵工平台为企业开具 6个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全流程,企业方只需要三步(以下 1/2/5项)
1、签订合同
      企业与灵工平台签署平台合作协议
      企业方灵工平台与兼职或者相关人员签订平台接单协议(线上电子签约)
2、任务分发
      企业将任务分发到灵工平台
3、任务承接
      接单人员到平台承接相关任务,并且完成任务
4、结算清单
      灵工平台每月将平台分发任务验收结算清单发送企业
5、企业方资金结算
      企业根据清单进行付款,平台进行支付,并且申报所有员工所得税
6、开具发票
      平台开具 6%增值税专用发票企业可用于增值税的抵扣;
      报税次月申报之后,灵工平台提供每个接单人的汇总的完税凭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 3%~45%的超额累进税率;
      (二)经营所得,适用 5%~35%的超额累进税率;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 20%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
      (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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