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老师与女学生自愿发展关系,还会受到惩罚吗?

如题所述

即使学生是自愿的,老师同样应该受到道德的谴责,法律的惩罚。

老师是传道授业解惑的,从古至今都会受到人们的尊重,作为老师应该以身作则,可也有败坏道德的现象。

下面这起案件就是老师与未成年学生发生的不正当关系。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儿呢?

事件回顾

刘某是一所学院的教师,入职多年,是杨某的班主任。两人之间来往非常密切,私下关系也很好,在学校以师生相称,可在私下竟然以兄妹相称。除了亲生的兄妹外,相认的“兄妹”大概都有些问题吧。

杨某还未成年没有接触社会,她对此可能没有什么经验,但刘某身为一个教师,他应该很明白这样的关系不正常,可仍然放任事情的发生。

有一天,刘某约杨某外出游玩,返校后,因为时间很晚了,宿舍已经关闭,如果此时回去的话,可能会被通报批评,于是杨某就去了刘某的教师宿舍。在宿舍中,两人偷尝了禁果。可他们的关系是老师和学生,而且学生还未成年,因此犯下了错。

法院判罚

闫某的家长得知此事后,很是气愤,将班主任刘某告上法院。

刘某身为教师,对杨某有教育的职责,但却与她发生关系,还是未成年女性,构成了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考虑到刘某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认错态度良好,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零十个月,5年内禁止从事教育行业。

网友热议

事件被公布到网上。引起一片热议。人们对此意见大致相同,都是认为老师要有自己的职业操守,遵守职业道德,学生是未成年人,还缺乏判断能力,不能明辨是非,犯下错误最主要的还是老师的责任。

而对于犯错的杨某,我们不能过分苛责,毕竟他是未成年人,还没有形成明辨是非的能力,在诱惑下犯错可以原谅。只是人们都希望她能有安全意识,懂得保护自己。

还有一少部分人认为,是女生不知检点,而且是她自愿的,这种情况下老师虽然有看护的责任,但不应该构成性侵罪。而且也不应该以刑罚来处罚老师,这对他来说惩罚太重了,他们只是情不自禁犯了错,可以禁止他5年从事教育行业,就不要再有刑罚了。

写在最后:

教师和父母都有教育未成年人的责任和义务,在学校里和学生的关系只能是师生,并且负有照看的义务。老师应该以身作则,言传身教,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为学生负责。而不是“监守自盗”,做伤害学生的事情。

学生因为年龄小,社会经验欠缺,不能很好地明辨是非,做下错事,将悔恨一生。家长应该教导孩子增强安全保护意识,清楚自己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不要等发生事情之后再后悔。

至于本案中,即使杨某是自愿的,但她身为未成年人,还不具备完全的行为能力,并不能为自己做出的决定负责,所以这个时候教师就有很大的责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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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1-28
这个主要看女同学是不是成年人,如果女学生是未成年人,即使双方自愿也会受到一定的惩罚。
第2个回答  2022-01-28
如果是自愿发生关系的话,是不会受到惩罚的,因为这是你情我愿的,没有出现强迫的情况。
第3个回答  2022-01-28
会的,是因为老师的这种行为已经违反了职业操守,有可能会对学生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
第4个回答  2022-02-02
若是是强迫发生联系的话,不会受到赏罚的因为这是情我愿的没有出现逼迫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