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咸阳一位开理发店的男子爆料称,邻居是开烧烤店的,但是邻居却经常在自家店面门前占道经营。陕西烧烤店占道经营,被劝不改,怒砸邻店车辆,相关负责人需承担哪些责任?
1、事件内容
事发当天,男子看到邻居再次把桌子摆放到自己的店门口,于是走出去与对方协商,结果一言不合之下,双方发生了争执,男子将邻居家的桌子踢翻,邻居也将男子的摩托车踹倒,但烧烤店男子的猖狂依然没有停止,在次日凌晨左右,烧烤店男子和朋友在门口喝酒时,极具挑衅的又用啤酒瓶砸理发店老板的车,无奈,理发店老板再次报警。
2、相关负责人需承担哪些责任?
理发店开门做生意,当然希望自家门口干干净净方便客人进出,烧烤店占道经营的做法势必会对理发店造成影响,而且占道经营本身就是一种违反市容管理的行为,不仅影响道路交通,还对周边商家的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甚至影响居民休息。因此,烧烤店的占道经营行为应该被禁止。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不属于自己所有的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根据追诉标准的规定,造成公私财物损失5000元以上的;毁损公私财物3次以上的;纠集3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应当立案追诉。
3、占道经营有多么的过分?
首先界定下什么是占道经营,未取得合法经营权的经营者,或已取得合法经营权的经营者为扩展经营空间,利用城市路边空地,广场,绿地等开放的城市公共空间,所从事的小规模的未得到政府主管部门认可和保护的商品经营活动行为。然而,直接针对“占道经营”问题进行规范的行政法规目前还是空白阶段,而间接进行规范的行政法规也过于抽像。
后记:烧烤店男子完全不占理。但凡其稍微换位思考一下,都不会如此蛮横无理。做生意讲究和气生财,也许只有被法律制裁后,才会意识到自己的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