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查看了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里面是说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采购,必须进行招标,但是污水处理厂BOT项目整体寻找投资商必须招标么?
需要和不需要招标,请给出理由,最好有法律依据。谢谢!
河南 曹律师,首先谢谢你的回答。但是根据招投标法的规定,特许权的招商似乎不含里面。我查了相关资料,BOT的招商目前还没有明文的规定,因此也成了国内诸多学者、研究生们的一个研究领域,类似论文不少。国内惯例,一般都是发布公告,然后竞争性谈判选取投资商。直接评标确定投资商的很少。不过目前深圳针对没有相关可操作性的法律法规,专门出台了一个办法,开始依照该办法对深圳的污水处理厂BOT实行招标。
不知大家还有更好意见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