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于买断工龄的下岗职工有什么补偿方式?

如题所述

开门见山

对于下岗职工买断工龄,这是1995-2002年期间,我们的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体制改革时期,出现的一个非常特殊的产物,当时为了解决各类富余人员,通过补偿安置费的方式,解除劳动合同,把职工推向社会的一种行为。这一部分人员在现在,有哪些补偿方式呢?秀儿就相关法律法规,给大家做一个简单的答复!

【1】再就业服务中心托管补贴,享受2年基本生活补贴,服务中心对他们进行免费的再就业培训,然后推荐工作;

【2】政府给予社保费用补贴;

【3】买断工龄前的工作年限,等同于社保缴费年限;

买断工龄社会背景和人员现状

对于这批买断工龄的人说,大多数生活过得不尽人意,先来看看我身边的两位买断人员,境遇大不相同:

【1】我的二爸就是其中一员,买断工龄后工作了三个企业,都宣布破产了,现在53岁,重新找工作处处碰壁。现在只要45岁以下的。如果还要延迟退休,会很绝望。

【2】我们一个生产队的一个叔叔,工龄34年(2001年买断工龄)每年补1仠元,共拿了3万千仟元。以后没交社保。2012年退休,养老金1792元,年年加,到今年已领到3752元,够他自己用吧,主要要身体好,就可以了。


个人的一些不成熟的看法

【1】当年的选择失误

现在买断花钱太多,连买断的钱都不用花,想法子逼你走人,连企业补偿都不用出。说这样是进步了还是退步了?当年买断工龄的人补偿可以买一套房子的,如果用来投资房地产,现在真的很富有了。但很多人用来买养老保险,现在说买断不好的都是后一种人,又后悔又想回到体制内买断工龄!

【2】明天会更好

劳动法里明确了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并按照一年工龄折合一个月工资(最多十二个月)一次性补偿,这实际上就是我们说的买断工龄啊,买断工龄怎么违法了?至于你说的钱少,那个年代一个月工资也就几百元啊,这么看来是符合劳动法的。现在国家和各级政府,也在实时关注这部分被买断的人,相信明天会更好。

【结束语】

对于当年这些买断工龄的人,我们国家做到了不忘初心,牢记历史,一定给予实实在在的补偿,以感恩这些人为国家,为企业所付出的辛劳代价,真正的对得起这群大公无私的,任劳任怨的人民百姓!就目前的情况来看,解决了再就业,进行社保补偿,进行工龄视同都是非常好的政策,值得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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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1-29

如果按照现在的劳动法来看,“买断工龄”是违法的,是国家政策法规所明令禁止的,如果仍有企业以“买断工龄”的方式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管部门举报申诉。“买断工龄”的现象普遍出现在上世纪90年代和本世纪前几年的国企。那个年代以行政命令的方式对国企中富余人员进行清退和安置,也是国企改革的一部分。

虽然“买断工龄”在那个年代有较为积极的意义,比如将国企中非核心的工种、部门剥离了出去,使得企业在体制改革和产业结构调整中减少了人员成本支出,增加了核心竞争力,但是对于被买断工龄的人来说实际是极为不公平的。

被买断工龄的企业职工根据在企业的工作年限、工资水平、工作岗位等因素,结合企业的自身实际情况,经企业和职工“协商”之后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就把员工推向了社会自行谋生,从此不再与用人单位有任何劳动关系,实际上就是下岗,严重违反了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对职工的利益造成了侵犯。

国家对于买断工龄的下岗职工有什么补偿方式?虽然被买断工龄的下岗职工都多少的获得了一定的经济补偿,但是现在看来这点补偿真的微不足道。当时被买断工龄的职工根据自己的工龄和工资水平,再叠加就职企业的经营水平,多则获得每年几千元的补偿,少则仅获得每年几百元的补偿,很多人仅仅在拿到几千元或者几万元的补偿后就被推向社会了,从此断了经济来源,只能自己想办法谋生。

虽然在此期间国家曾经三令五申“企业不能逃避社会责任,不可把职工向社会一推了之,要做到对职工负责到底”,但是大部分企业在改革过程中急于求成,以强迫命令、压指标、定任务的方式对企业中的富余职工买断工龄,一赔了之。

被买断工龄的职工获得补偿大多都是一次性的,而且社会保险关系也就此中断,尽管1998年社会保障部负责人曾明确指出:“企业按职工工龄给一次性经济补偿后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并且不再给职工社会保险待遇的做法是绝不允许的,也是不合法的”;

1999年社会保障部再次重申:“任何单位都不能以‘买断工龄’等形式终止职工的社会保险关系”。但从那个社会背景中走过来的老人都知道,绝大部分企业对下岗职工的赔偿基本都是一次性的,被推向社会的职工只能选择自寻谋生出路,即使有个别人创业成功或者重新找到了工作,但是对于绝大部分上了年纪的职工来说,创业或者再就业着实比登天还难。

当然国家目前已经开始注意到这一问题,对下岗职工尽最大的努力予以帮扶:

1、除了领取一次性补偿之外,被买断工龄的职工在待业三年内,有的企业向这类人群发放数额不等的基本生活费,帮助其平稳过度;

2、可以领取最长期限为2年的失业保险金;

3、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同时,生活实在苦难的还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最低生活保障;

4、对下岗工人进行免费的职业技能培训,帮助下岗人员更快地实现再就业;

5、对灵活就业人员给予社保补贴,鼓励企业录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给予社保补贴;

6、对于自主创业的下岗职工,社保等相关部门给予创业场地补贴、创业奖励、小额贴息免息贷款等优惠政策。当然了,实际上以上优惠政策针对的并不仅仅是当年被买断工龄的职工,现在失业的人群基本上都能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对于被买断工龄的职工来说,最实际的补偿方式莫过于4050社会保险补贴政策了。即对女年满40周岁、男年满50周岁(个别地区在年龄规定上有差异)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在2013年7月1日之前按原标准200元/月给予补助,2013年7月1日起按320元/月给予补助(其中养老保险补贴240元/月、医疗保险补贴80元/月),但最长补贴期限不超过6年。

结语:当年被买断工龄的职工同样为经济发展、企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国家不会忘记这些人,正是他们牺牲了个人的利益才换来了企业的健康发展,相信随着经济的发展,国家一定会给予这部分人更大的关怀和优惠政策。对此,大家怎么看?欢迎留言交流。码字不易,给点个赞、点个关注吧。

第2个回答  2020-12-16
被买断后,就成了下岗工人。他们除了可以得到企业一次性的经济补偿外,还可以申请失业补偿。领取失业救济金的同时,医疗保险费用也可以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即政府支付),因此医疗保险金也有保障。
第3个回答  2020-12-16
我认为在国家买断工龄的下岗职工,可以领取最长期限为两年的失业保险金。而且对下岗工人进行免费的技能训练,帮助他们重新就业。在失业之后,还可以去领取失业救济金,医疗保险也有了保障。
第4个回答  2021-06-23
给予就业支持,对年龄较大的人政府买岗位安置,给自谋职业的发放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