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2019年低保户标准

如题所述

郑州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从1996年7月开始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随时间的推移和经济条件的变化而在不断的变化。到目前为止,共变化了八次。
具体的变化情况如下:
一、1996年7月至1998年9月,城市低保标准为:120元/人/月;

二、1998年10月至1999年6月,城市低保标准为:130元/人/月;
三、1999年7月至2001年6月,城市低保标准为:169元/人/月;

四、2001年7月至2003年12月,城市低保标准为:180元/人/月;
五、2004年1月至2005年12月,城市低保标准为:200元/人/月。

六、2006年1月至2007年6月,城市低保标准为:220元/人/月。

七、2007年7月至2008年6月,城市低保标准为:260元/人/月。

八、2008年7月至2009年9月,城市低保标准为:275元/人/月。

九、2009年10月至12月,城市低保标准为:285元/人/月。

十、2010年1月至今,城市低保标准为:300元/人/月。
从2011年10月1日起,郑州月最低工资标准1080元

2011年10月19日,河南省已下发关于调整河南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决定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其中一类行政区域(包括郑州洛阳等市区)月最低工资标准108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0.2元;二类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95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8.9元;三类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82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7.7元。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从2011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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