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选调是带编走。
教师选调就是从中小学在职教师中选拔优秀教师从事其他方面的工作,或从农村学校选调教师到县城学校、市直学校任教。
选调教师选调对象是在编在岗优教师,选调人才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县(区)级名师及以上;县(区)级学科带头人及以上;县(区)级教坛新星及以上;县(区)级骨干教师及以上;县(区)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及以上;县(区)级中小学学科优质课评比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
条件
1.正式在编在岗教师;
2.具有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职称;
3.具有相应学段、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4.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5.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