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照周期是从什么算起

如题所述

一般一个周期为一年度,总分数为12分,从开始领取驾驶证的那天算起,一个周期结束后,如果记分的所有分值,加起来没有达到12分,那么这个周期内的分数,通过缴纳罚款是可以消除的。不会再转到下一个年度;如果记分的所有分值加起来已经记满了十二分,那么就需要驾驶员到当地的交管部门,进行交通法规和道路驾驶的学习。
机动车驾驶员考试一般分为四个部分:
1、科目一考试:该科目主要考察的内容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信号、通行规则等最基本的交通规则知识。
2、科目二考试:该科目主要考察的内容有倒车入库、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侧方停车、曲线行驶、直角转弯,其目的是要考驾驶员的基本驾驶能力。
3、科目三考试:主要是正式上路考试,在改过车主要考察的内容有灯光、起步、转向灯、加减挡、靠边停车等。
4、科目四考试:一般在科目路考合格之后才能进行,主要考察的内容是安全文明驾驶要求、复杂条件下的安全驾驶知识、紧急情况。
驾驶证考试部分要求如下:
1.在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有效期内,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考试的次数不得超过五次。第五次预约考试仍不合格的,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
2.从事考试工作的人员,应当持有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颁发的考试员证书。
3.考试员应当认真履行考试职责,严格按照规定考试,接受社会监督。在考试前应当自我介绍,讲解考试要求,核实申请人身份;考试中应当严格执行考试程序,按照考试项目和考试标准评定考试成绩;考试后应当当场公布考试成绩,讲评考试不合格原因。
4.每个科目的考试成绩单应当有申请人和考试员的签名。未签名的不得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5.考试员应当严格遵守考试工作纪律,不得为不符合机动车驾驶许可条件、未经考试、考试不合格人员签注合格考试成绩,不得减少考试项目、降低评判标准或者参与、协助、纵容考试作弊,不得参与或者变相参与驾驶培训机构经营活动,不得收取驾驶培训机构、教练员、申请人的财物。
6.考试场地建设、路段设置、车辆配备、设施配置以及考试项目、评判要求应当符合相关标准。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制度,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应当按规定参加学习、考试。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