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索赔问题

刚刚发生了一场 车祸,是司机在自行车便道将本人撞了,将脚轧到车轴下,当时交警进行了处理,对方为全责(即使不是汽车与行人的关系,也是没有我的责任的,因为我正常在走着,还是靠右的),现在脚还在肿,医院诊断软组织损伤,需要休养一个月左右时间,可能还要长一些吧,我的薪资是两千五左右,请问加上误工费之类的我能向对方索赔多少钱呢?对方称车险公司会赔偿我的误工费之类的,请问是这样吗?谢谢各位。会增加悬赏的
一般此类事件是否会有诉讼期之类的,会不会到时法院还有交通队都不管了呢?我如果索赔5、6千会不会过分?

是的,因为你们是由交通警察处理,所以你可以直接携带病人病历,医疗门诊住院发票等收据及单位证明,到交警队找负责你们这个案件的警察。按理由应该是对方本人赔偿给你,因为他违反了交通规则,不属于保险公司理赔的范畴。一般可根据责任情况,如果对方负全责,那么他不但要赔偿你所有的直接及间接经济损失。祝您早日康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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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08-08
太不小心了.
第2个回答  2008-08-08
是的 如果车上了全险正常的费用是由保险公司来赔偿的 不只误工费 还有医药费 营养费等精神损失 但是你要尽量留住对你有利的一切证据 所有的票据 证明 报告 照片 等等 如果走保险公司的话 对与车主是省事了 对于你 可就麻烦了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