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守的职务范围?

如题所述

太守为一郡的最高长官,有行政、司法、军事大权。春秋战国时期,各诸侯国多在边地设郡,郡的长官称“守”,有守土安民之意,“太守”为其尊称。因边地设郡,多有战事,守多为武官。

秦统一六国后,“分天下为三十六郡,郡置守、尉、监”(李斯语)。西汉景帝中元二年(前148年),改郡守为“太守”,掌一郡的行政、司法、军事大权,职权颇重。

太守职位的变迁

太守的官阶是二千石,后以“二千石”为郡守之别称。太守佐官有“都尉”,典领军队,秩比二千石;有“丞”,秩六百石。太守郡府属官有“主簿”、“督邮”、“功曹”等,郡府机构庞大而严密。

太守一职,在东晋时皆加将军称号,不加的人因以为耻。隋以后,渐废郡为州,隋炀帝、唐玄宗时曾经短时期内设郡,置太守,但太守一职逐渐让位于刺史和知府,后世多以太守为刺史和知府的俗称,明、清则专以俗称知府。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太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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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1-01
“太守”一职,为一郡之最高长官,除治民、进贤、决讼、检奸外,还可以自行任免所属掾史。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0-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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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21-04-24

第4个回答  2020-07-19

太守为一郡的最高行政长官,除治民、进贤、决讼、检奸外,还可以自行任免所属掾史。历代沿袭不变。南北朝时,新增州渐多。

郡之辖境缩小,郡守权为州刺史所夺,州郡区别不大,至隋初遂存州废郡,以州刺史代郡守之任。此后太守不再是正式官名,仅用作刺史或知府的别称。明清则专称知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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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守的待遇

以汉代为例。先说说汉代的官秩。所谓官秩,就是官吏的职位或依品级而定的俸禄。

汉高官的官秩有:万石;中二千石;真二千石;两千石;比二千石。

中二千石:中就是满的意思,中二千石即实得二千石,月俸180斛,年薪得2160斛。

太守俸禄为两千石,即月俸120斛。

斛就是石,计量单位。自《汉书·律历志》把铢、两、斤、钧、石这五个单位命名为五权之后,名称就比较一致起来,直至唐代都没有改变。其进位方法颇值一提:二十四铢为两,十六两为斤,三十斤为钧,四钧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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