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辽宁省海城市响堂管理区关于荒岭村拆迁问题?
1 我村是动迁性质是管理区把老百姓的房子和土地收走后移为平地,然后在卖给开发商开发。(可给我们的的补尝是:要钱的话,有照房1500元/平,土地使用证的土地面积31.6/平,无照房是分等补给最多400元。如果还平的话只还给有照房+8平,如想加大点面积要加钱2300/平)我想问这种做法公平么,合理么?
2 我们村其实算上是个富裕村,家家都是大瓦房四分之一家都琉璃瓦二 三层楼房,可管理区把我们村定成了棚户区,这是为什么?
3 先走先受益 后走会吃亏 !!这样的标语是什么意思?
4 我们村民对这种做法时分不满,想请热心网友帮忙解答!!我们应该怎么办?
问题补充:5 管理区与我们签定的合同中,无市人民政府公告和市政府章,当村民问怎么没有这个公告时,与我们老百姓签合同的代表说保密不公开,这种说法对么?公告是不公开的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