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县行政区划

如题所述


平潭县的行政区划历史经历了多次变迁,从宋代的福清县海上里、海下里,到元代沿袭宋代设置,明朝分设6隅,清朝增设平潭县丞管辖海域岛屿,民国时期则划分为多个区署和联保,直至1949年后新中国成立后的多次调整。


在民国时期,平潭县曾设有21区,后来逐步整合为2镇10乡,再至2镇5乡89保,最终在1948年划分成15个乡镇分所。1950年至1956年间,行政区域进一步细化为7个区和50乡,1956年合并为3个区和1个城镇。1958年撤区并乡后,全县成为1镇15乡,随后又设立了人民公社,直到1984年撤销公社,建立乡镇人民政府,此时有3镇12乡。


进入1990年代,北厝乡和流水乡分别设立为北厝镇和流水镇,进一步细化了行政区划。2008年的数据显示,平潭县下辖7个镇和8个乡,每个乡镇都有各自的详细行政村列表,如潭城镇、苏澳镇、流水镇、澳前镇、北厝镇等,每个镇或乡都包括多个行政村和自然村,具体包括了各村的名称和居民情况。



扩展资料

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原名平潭县,简称“岚”,俗称海坛,亦称海山,福建省所辖地级区市,由以海坛岛为主的126个岛屿组成,是福建省第一大岛,我国第五大岛,是祖国大陆距离台湾本岛最近的地方,是著名渔业基地。政府驻地为平潭新区(旧盐场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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