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打架,把人打伤。我在场,没动手!(成年)

昨天朋友叫我说他被人打了,二话没说我就过去了。到场后他已经交了好多人!和那一帮人碰面的时候.正好我认识那边的几个。然后我们说说就算了。然后就散了呗!我朋友非得揍他!直接一群人追过去把一个人打伤(重伤)!这事已经被查了!请问我要不要负法律责任?从头到尾我没动手!
(听说08年严打!特别是这个时候!)

你去的 但是没打 还劝架 这样的事 你应该不会受到法律的追究 如果问到你你就说两边你都认识 你去只是为了劝架大家都是朋友没必要要动手好好的谈谈就能解决 这样你也不会有事 最好找看到你劝架的人当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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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07-25
法律上讲你没有责任。
你当然需要辩称自己去是劝架的(其实大家心里都明白是怎么回事儿)。

奥运期间肯定会严一点儿,估计这个事儿应该还没那么严重,除非警察抓不到人就找你顶数。
第2个回答  2008-07-25
正常情况下你不会负法律责任的,但非正常情况就不一定了,总之,小心为妙吧
第3个回答  2008-07-25
团体做事都会有连带责任,个人认为以下条件对你有利:

1、你有提议别打架
2、你没动手
3、他们动手前你走开了,或都你离得较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