扒窃、入室盗窃、盗窃数额大于2000元(含2000元。有盗窃前科的,立案标准为1000元)的,构成盗窃罪,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应对犯罪嫌疑人以盗窃罪定罪量刑。
非扒窃、入室盗窃,盗窃数额小于2000元的(有盗窃前科的,盗窃数额需小于1000元),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应对违法行为人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
(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