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家快餐店的收银员,每天营业额都是对过账上交主管,主管也和我都签字确定了。辞职了,老板压的半个

我是一家快餐店的收银员,每天营业额都是对过账上交主管,主管也和我都签字确定了。辞职了,老板压的半个月工资没发,到了发工资的时间,我去拿工资,现在老板和主管说总账少了1200,让我平摊600,才发我工资。2015年12月5号上班,1月23日辞职走的,没有签劳动合同,一天工作至少10个多小时,求助怎么解决?

  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被克扣的工资以及未签订合同的双倍工资。
  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起诉到法院;
  3、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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