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国时期,各国改革的根本目的在于:确立封建国家。
战国时期的列国变法,措施虽有不同,但目标是一致的,都是新生区域性国家在兼并战争的严峻形势与“耕战”压力下,以提升国家治理能力为目标,以强化国家权力的行政执行力、资源汲取力、社会动员力为核心手段的治理创新措施,由此带动国家治理转型。
其中秦国经过商鞅变法,经济得到发展,军队战斗力不断加强,发展成为封建后期最富强的封建国家。
其余是当时变法的法令规定:
1、国家承认土地私有,允许自由买卖.
2、奖励耕战,生产粮食布帛多的人,可免除徭役.
3、根据军功大小授于爵位和田宅,废除没有军功的旧贵族的特权
4、建立县制,由国君直接派官吏治理。
扩展资料:
战国时期的国家治理转型,是通过列国变法来推动的。
战国初期,魏国国君魏文侯最先任用李悝为相,推行变法措施。司马迁在《史记》中写道:“魏用李克(即李悝),尽地力,为强君。自是之后,天下争于战国”(释义:李悝变法,拉开了战国时代群雄逐鹿的序幕)。
李悝变法,为魏国的强盛奠定了基础,也带来示范性的连锁效应。此后,变法活动在各国陆续推开,先后有吴起变楚、申不害相韩、邹忌相齐、商鞅变秦、赵武灵王胡服骑射,等等。其中,尤以商鞅变秦最为彻底,效果也最为持久。
商鞅变法,以“富国强兵”为目标,在经济、政治体制上进一步强化和巩固中央集权程度,促进了秦国综合国力的提升,成为各国变法持续时间最长、涉及面最广、成效最大、影响也最深入者。
总的来看,战国时期的列国变法,措施虽有不同,但目标是一致的,都是新生区域性国家在兼并战争的严峻形势与“耕战”压力下,以提升国家治理能力为目标,以强化国家权力的行政执行力、资源汲取力、社会动员力为核心手段的治理创新措施,由此带动国家治理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