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建10层(含)以上或者基础埋深3米(含)以上的民用建筑,按照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6级(含)以上防空地下室。
2,新建除第一条规定和居民住宅以外的其他民用建筑,地面总建筑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的,按照地面建筑面积的3%修建6级(含)以上防空地下室。
3,开发区、工业园区、保税区和重要经济目标区除第一条规定和居民住宅以外的新建民用建筑,按照一次性规划地面总建筑面积的3%集中修建6级(含)以上防空地下室。
4,新建除第一条规定以外的居民住宅楼,按照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6B级防空地下室。
5,城市危房翻新住宅项目,按照翻新住宅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6B级防空地下室。
扩展资料:
按抗力等级划分,可分为1、2、2B、3、4、4B、5、6、6B等9个等级,工程可直接称为某级人防工程。
按战时用途划分,可分为指挥通讯、人员掩蔽、医院、救护站、仓库、车库等。
按平时用途可分为商场、游乐场、旅馆、影剧院(会堂)等。
按防化等级可分为甲、乙、丙、丁4个等级。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人民防空工程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现行建筑设计规范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