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短期投资时
借:短期投资
贷:银行存款
到期收回本金及收益时
借:银行存款
贷:短期投资
投资收益。
《小企业会计制度》增设了“应收股息”科目。小企业应收被投资单位的利润,也作为应收股息核算。“应收股息”科目的借方登记应收股息的增加数额,贷方登记应收股息的减少数额,期末余额一般在借方,反映小企业尚未收回的股权投资的现金股利和债权投资利息。
需要注意的是,购入到期还本付息的长期债券应收的利息,在“长期债权投资”科目核算,不在“应收股息”科目核算。
扩展资料:
短期投资应当按照以下原则核算:
短期投资在取得时应当按照投资成本计量。短期投资取得时的投资成本按以下方法确定:
1、以现金购入的短期投资,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当单独核算,不构成短期投资成本。
已存入证券公司但尚未进行短期投资的现金,先作为其他货币资金处理,待实际投资时,按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实际支付的价款减去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作为短期投资的成本。
2、投资者投入的短期投资,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短期投资成本。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短期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