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化二级资质申请条件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以及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等等企业资信;技术条件:具有从事建筑智能化工程的中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名等等;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等。
申请智能化二级资质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第一:企业资信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300万元,净资产不少于360万元;
3、近五年独立承担过单项合同额不少于300万元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不少于2项;
4、近三年每年工程结算收入不少于600万元。
第二:技术条件
1、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不少于6年从事建筑智能化工程经历,并主持完成单项合同额不少于500万元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不少于1项,
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或中级及以上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
2、企业具有从事建筑智能化工程的中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名,
其中,自动化、通信信息、计算机专业人员分别不少于1人,注册电气工程师不少于2名,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少于2名;
3、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均具有完成不少于2项建筑智能化工程业绩。
第三: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s,运行良好。具备技术、安全、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该标准已废止,最新标准为2015年1月1日起实行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申请主要流程:
1. 建筑业企业领取工商营业执照;
2. 建筑业企业以法人名义向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上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劳务企业除外);
3.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申请企业进行审核,符合条件后下发批准文件;
4. 施工科对资质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属于市级核准范围的资质进行公示,对属于省级核准范围的资质将资质申请材料上报省建管局;
5. 属于省级、市级核准范围的资质公示完成后,无异议的予以核准并报省建管局备案;
企业在资质核准后,到市住建局工程科办理建造师注册手续,待领取注册建造师证书后,再领取资质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