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居民医保报销政策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基本医疗保险起付标准以上、年度支付限额(24万)以内的费用,按照医院等级和费用分段,医保基金按不同比例支付。(一)年度累计基本医疗保险内费用在10万以内,医保基金比例分别为:1、社区、一级医院基金支付92%(在职)93.6%(退休);2、二级医院基金支付89%(在职)91.2%(退休);3、三级医院基金支付86%(在职)88.8%(退休);4、享受低保待遇的残疾人,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提高2%。(二)年度累计基本医疗保险内费用10—20万,医保基金支付96%,(三)年度累计基本医疗保险内费用在20—24万,医保基金支付98%。(四)使用属于医保范围类的乙类药品或诊疗项目,先由个人自付10%,余额由医保基金按以上比例支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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