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社破产后果

如题所述

农村信用社已经出现过破产的个案,以后也可能出现倒闭的情况。如果存在的不良贷款率过多,资不抵债,无法正常经营,就会面临被清算的局面,可能直接退出市场,或被其他商业银行进行并购重组,自然的,之前的债务关系等也会交由新的商业银行负责。

中国首例农村信用合作社破产,流程用时6年。

经过媒体的报道我们可以知道,中国第一家破产的信用社是1956年成立的河北肃宁尚村农信社,当时因为经营不善的原因,导致资不抵债,他们从很早就开始停止接受用户存款贷款,到了2004年营业执照还被工商给吊销了,就更加无法继续经营了。所以在2006年的时候就申请了破产。

不过,作为一个承担着当地的存取款、贷款等业务的银行,中间需要审批的手续流程很多,而且还需要顾及所有存款用户的款项退回等事宜,所以直到3年后,银监部门才同意这个信用社实施破产清算。而实际上,走司法流程清算,是到了2012年才操作的。可以说,各方对这样的事件也非常关注,大家也在关注信用社倒闭带来的影响以及如何处理应对。

既然有第一家,自然也会有第二家、第三家。

银监会出台指导意见,允许高风险农信社并购重组。

其实很多人担心农信社的倒闭,最关键的问题是,农信社倒闭了,那钱谁来还?如果被并购重组了,那么是随着农信社消失而消失,还是由新机构承担。

对于这样的问题,银监会既然允许农信社并购,自然也有相关的办法规定:在2010年的时候,针对部分农信社风险严重,危害到农村金融体系的安全稳定问题,银监会发布《关于高风险农村信用社并购重组的指导意见》[1]。

这份意见之中,对于农村信用社的并购重组给出了具体的指导,提出了具体的并购方式、范围、条件及程序。有这样一份指导性的文件,可以说农信社破产并购重组有个更具有实操性的方案。

所以我们可以肯定的是,那些经营不好的农信社,当然是会倒闭,而且也必须倒闭,只有这样,才能够让当地的经济不会进一步恶化。

存款保险制度,让农信社破产,政府、储户也不损失。

此外,2015年的时候,我们正式通过并实行了《存款保险条例》[2]。举个最通俗的例子,我们的银行需要投保,对银行的资产购买保险,当银行出现问题的时候,那么就由接受保险方来进行赔付。比如我存在农信社50万,那么农信社破产了,保险公司确认之后就需要赔付我50万了。

不过在条例中也有规定,存款保险实行限额偿付,最高偿付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这就意味着,钱太多,超出的部分,是不计赔付的,可能需要等所有限额赔付完之后,再看看债权优先等级实际来赔付。

这样一来,银行、农信社破产,就无需政府埋单,也不会让普通的储户无辜承受损失了。

[1]中国政府网:银监会关于高风险农村信用社并购重组的指导意见:http://www.gov.cn/gzdt/2010-09/01/content_1693746.htm

[2]中国政府网:存款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660号):http://www.gov.cn/zhengce/2015-03/31/content_284082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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