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交增值税月末怎么结转

如题所述

法律主观:

增值税 月末结转过程如下: 1.结转进项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结转销项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3.结转应缴纳增值税(即进、销差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4.实际交纳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7%。 (二)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 1.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三)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除本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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