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异地就医

如何申请异地就医

首先申请人要到当地的医保申请异地医保,医保会给申请人异地就医申请表,申请人可以按着申请表的内容填写,并到居委会,所属医院盖章,再交到当地医保盖章签字,才能生效。

参保人办理异地就医确认手续后,方可在经认定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其个人医疗帐户金额可凭医保卡的任一营业网点支取,用于支会门诊一般疾病费用及在药店购药配药的费用。

参保人员患病住院(含门诊特定项目治疗)可到已认定的当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住院和门诊特定项目治疗,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自出院之日起1个月内,凭以下资料由参保单位向市医保中心申请报销;

1) 医疗保险卡正反面复印件;

2) 已确认的<异地就医申请表>复印件;

3) 出院或诊断证明,属门诊特定项目的医疗费用需附经市医保中心审批的《门特申请单》复印件(急诊留观除外);

4) 医疗费用开支明细清单;

5) 医疗费用的正式了票(背后有报销人签名);

2. 参保人员到外地(不包括港、澳、台地区)出差、学习、探亲期间患急病时,可到当地公立医院就医,门诊医疗费用由参保人员自理;经核准的住院(含急诊留观治疗)所发生的费用,由参保人现金垫付后,由单位经办人凭以下资料到市医保中心申请零星报销:

1) 参保人单位证明;

2) 医疗保险卡正、反面复印件;

3) 出院或诊断证明;

4) 医疗费用开支明细清单;

5) 医疗费用发票(背后有报销人答名);

6) 住院病历复印件。

异地就医审批地点为参保单位或者街道社保所在的区县医保中心。当事人申领到相关审批单后,填写好相关内容。

带着相关单据到异地医院医保部门盖章。然后把相关审批单返回到申请地经办机构进行批准。


扩展资料

管理措施

1、同步推进三项改革,规范医疗机构行为。在全国严格推行住院实名制,医院收治病人时严格核对个人身份证,减少冒名住院。

2、实行异地就医医院等级制度。一般应要求异地就医医院等级在二级甲等以上。等级高的医院规模大,内部运作均按程序化管理,加之实行了计算机系统管理,票据、药品管理规范,出具的资料真实度高。

而一部分小医院,由于缺少正常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对经济利益等因素考虑过多,医疗行为、费用记录不规范,医疗票据管理不严,确定为异地定点医院应从严控制。

3、加强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出台参保人员违规行为处罚办法,严厉打击医保欺诈行为。

对异地定点医院为参保人员冒名顶替、弄虚作假提供便利的,取消其异地定点医院资格,同时将情况反映给当地医保经办机构,并逐步发展到在全国医保系统内通过内部网络相互通报相关信息,将违规医院列入黑名单

可随形势的发展将定点医院、定点药店、参保人员的医保行为的诚信状况纳入社会诚信体系,动员全社会的力量来制约医保欺诈行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异地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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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8-27
1.退休异地安置的参保人员。

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迁入户籍的人员。
比如回原籍居住的退休知青,退休前在工作地参保,现在退休回原籍居住了。

2.单位长期派驻外地工作的参保人员。

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的人员。
比如有一些驻外的办事处,这些员工长期在外面工作。

3.在外省市长期居住或就读的参保人员。

在异地居住生活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
比如北京参保人王阿姨随子女居住天津,帮助带孩子的老年人。

4.因病情需要转往外地就医的参保人员。

因当地医疗机构诊断不了或者可以诊断,但是治疗水平有限,需要到外省就医的患者。
第2个回答  2021-06-16

首先申请人要到当地的医保申请异地医保,医保会给申请人异地就医申请表,申请人可以按着申请表的内容填写,并到居委会,所属医院盖章,再交到当地医保盖章签字,才能生效。

参保人办理异地就医确认手续后,方可在经认定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其个人医疗帐户金额可凭医保卡的任一营业网点支取,用于支会门诊一般疾病费用及在药店购药配药的费用。

参保人员患病住院可到已认定的当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住院和门诊特定项目治疗,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

管理措施

1、同步推进三项改革,规范医疗机构行为。在全国严格推行住院实名制,医院收治病人时严格核对个人身份证,减少冒名住院。

2、实行异地就医医院等级制度。一般应要求异地就医医院等级在二级甲等以上。等级高的医院规模大,内部运作均按程序化管理,加之实行了计算机系统管理,票据、药品管理规范,出具的资料真实度高。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异地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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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21-06-14

1、患者本人或家属要到当地医保部门进行备案,有的地方开通了电话备案业务。备案的时候一定要问清是否可以到自己选定的医院就医,报销时都需要哪些资料。

2、患者就医时一定要带好自己的身份证和医保卡。

3一般情况下,患者尽量到全国联网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这样的话可以直接报销医疗费用。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申报标准

1、退休异地安置的参保人员。

2、退休后在境内同一异地居住半年以上的参保人员。

3、常驻境内异地工作的参保人员。

参保人办理异地就医确认手续后,方可在经认定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其个人医疗帐户金额可凭医保卡的任一营业网点支取,用于支会门诊一般疾病费用及在药店购药配药的费用。

参保人员患病住院(含门诊特定项目治疗)可到已认定的当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住院和门诊特定项目治疗,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自出院之日起1个月内,凭以下资料由参保单位向市医保中心申请报销。

1、医疗保险卡的正反面复印件。

2、已确认的《异地就医申请表》复印件。

3、出院或诊断证明,属门诊特定项目的医疗费用需附经市医保中心审批的《门特申请单》复印件(急诊留观除外)。

4、医疗费用开支明细清单。

5、医疗费用的正式了票(背后有报销人签名)。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异地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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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17-10-01
是的,您说的没错,是需要到外地去办理手续,在回当地医保审批.审批结果下来,也就是医保同意了,就可以去看病了,不过最好办理以前想去问下医保中心.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