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从哪些方面推动数字经济不断发展?

如题所述

未来应重点从四方面发力:

一是完善激励数字经济核心技术开发的基础制度。中央多次强调,关键核心技术是要不来、买不来、讨不来的,核心技术受制于人是最大隐患。完善激励数字经济核心技术开发的基础制度,是解决制约数字经济发展核心技术难题的重要抓手。

重点是建立健全数字化人才培养的激励制度、加快数字经济统计与核算制度、完善数据要素市场基础性制度、建立数字经济知识产权相关制度、加快建设数字经济标准制度体系。

二是健全数字经济时代的法律体系。数字经济时代的到来,对现行基于工业经济所形成的法律体系带来了重大挑战。因此,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要健全数字经济时代的法律体系,着力破解“个人数据与企业产权”的矛盾,平衡“数据安全与数据利用”的冲突。

重点要加快修订现有相关法律法规,改变不适应数字经济发展的相关规定;加快制定出台《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推动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与修订向“信息弱者”倾斜,维护其数字消费权益。

三是加大数字风险治理。数字经济的发展,在给人类带来极大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新的安全风险,数字风险已成为世界广泛关注的重要议题。加大数字风险治理。

关键是探索形成多主体协同治理的新格局,提升政府管理部门的数字化监管水平,明确平台企业的责任,加大惩处力度;着力构建数字安全新生态,完善数据治理规则,推动形成维护人类共同价值观的数字经济文化。

四是加快弥合数字鸿沟。虽然近年来我国数字经济发展迅速,但数字鸿沟依然存在,不同群体、区域、企业之间,在数字素养、数字化应用等方面都存在较大差异,造成我国数字经济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因此,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弥合数字鸿沟。

重点应加大对中西部以及广大农村地区数字经济发展的投入,加大数字化人才培养和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构建多主体数字素养培育体系,实施老年人数字能力计划;加快推动传统企业数字化转型。

数字经济发展:

我国经济发展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对加快推动数字经济发展提出新的更高要求。必须以实现高水平自立自强为战略支撑,以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为主线。

以数字红利惠及更广大人民群众为根本目的,完善数字经济治理体系,筑牢数字安全屏障,构建数字合作格局,不断做强做优做大我国数字经济。

集中力量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快实现高水平自立自强。要强化数字技术基础研发,构建开放协同创新体系,推进创新资源共建共享,推进数字技术成果转化。

适度超前部署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夯实数字经济发展基础。要完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发展融合基础设施,前瞻布局创新基础设施,建设协同、先进、开放、高效的创新基础设施体系。

深入推进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加快数字技术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要全面深化大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升级,实施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专项行动,推进重点产业全方位、全链条数字化转型,培育数字化转型的支撑服务生态。

大力推动数字产业创新发展,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体系。要推进数字产业基础高级化,加快数字产业链现代化,培育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智慧销售、无人配送、智能制造、反向定制等智能经济。

有效提升数字经济治理水平,促进数字经济规范有序发展。要进一步健全数字经济治理政策法规体系,健全完善协同监管机制,探索建立适应平台经济特点的监管机制,开展社会监督、媒体监督、公众监督,维护公众利益和社会稳定。

持续增强数字化公共服务效能,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要推动政务信息化共建共用,加快社会服务优化升级,统筹推进智慧城市和数字乡村融合发展,形成以城带乡、共建共享的数字城乡融合发展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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