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外校推免研究生(外校保研)的问题

请问各位大侠:报外校的推免研究生,也就是保研到外校,可以同时报2个吗,如果两个都参加了面试都被录取了,拒绝其中一个有没有什么不好的后果呢?
我的具体情况是:A、B两所学校的材料都投出去了。然后见过了B校的导师,但是B校的面试在A之后,导师也没有给出十分肯定的答复,请问我应不应该先去参加A校的面试以防B校不接收?如果A的面试通过了,导师那边怎么交代,还能不能再去B校了?
请知情人士给些 建议 , 万分感谢!!(刚注册的~我把积分都拿出来了~)

外校接受名额只分外推和内推的名额。已经不分专硕学硕名额了。原则上来说也不设置留校名额。
但是并不是说专硕不好,学校一般都是按照成绩来说学硕是成绩较好的,一般排名靠前的可以拿到外推名额,而排名中等的是内推名额。你一定要搞清楚你的名额是内推还是外推名额。迅速跟你的辅导员和教务处联系,查看你的推荐名额,说不定也有人会放弃外推名额,看你是否能够递补上去尤为重要。虽然说按照文件来说,你获得了学校的推免资格,也获得了对方学校的接受,理应是没有问题了。望采纳

文件如下
教育部文件: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各研究生招生单位: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是研究生多元招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的重要举措。2006年以来,教育部先后印发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推动相关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为进一步推动招生单位(推荐高校)科学规范选拔、择优录取,保障考生自主报考权利,维护公平竞争环境,促进招生单位提高招生质量和办学水平,现就推免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推免生遴选工作
各推荐高校要坚持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推免生评价体系和工作机制,突出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要进一步规范推免生遴选工作,相关工作要在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院系要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落实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学校和院系推免生遴选办法均要严格遵守本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确定的推免政策和管理规定,广泛征求师生意见,与推免名额一并提前公布并严格执行。
二、切实保障考生自主报考
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所有推免名额(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均可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推荐高校要充分尊重并维护考生自主选择志愿的权利,不得将报考本校作为遴选推免生的条件,也不得以任何其他形式限制推免生自主报考。
三、维护招生单位公平竞争、科学选拔
2014年起,教育部下达推免名额时不再区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不再设置留校限额。推荐高校也不得对本校推免名额限制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报考类型,不得自行设置留校限额或名额。
四、大力推进信息公开
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和年度研究生招生文件精神,做好推免名额、推荐办法、推免生名单(含姓名、院系、综合测评成绩等)、复试录取办法、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含姓名、复试成绩等)、咨询申诉渠道等推免招生重要信息的公示公开工作。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要加强对本地区推荐高校和接收单位推免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五、调整优化工作程序
2014年起,推荐、接收工作在时间上分为互不交叉的两个阶段。推荐工作统一于每年的9月25日前结束,推荐工作结束后启动接收录取工作,接收录取工作统一于每年的10月25日前结束。推荐阶段招生单位不得进行与考生签订接收录取协议等接收阶段工作,接收阶段不得开展推荐工作。
六、健全运行机制和管理模式
教育部建立“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开通时间另行公告),作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推免生(含推免硕士生和直博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
各推荐高校应在推荐阶段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将推荐办法,以及按照推免名额遴选并公示的推免生名单,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进行政策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备案截止后,不再进行补充备案。最终推免生名单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推荐高校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推免生无效。
各招生单位应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社会公开招收推免生章程和专业目录,并在接收阶段发放复试及待录取通知。招生单位要将招收推免生章程、专业目录以及经过公示的拟录取推免生名单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进行政策审核后,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最终推免生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招生单位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考生不得录取。
推免生可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查询招生单位的招收推免生章程和专业目录,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推免服务系统”保障推免生自主报考,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可自主多次平行报考多个招生单位及专业。
七、加强规范管理
推荐高校和招生单位分别是推荐工作和接收工作的责任主体单位,开展推免工作要切实遵守推免政策,严格按名额推荐,规范工作程序。凡违反政策开展的推荐或录取工作,以及进行的相关承诺,一律无效。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要切实发挥监管职能,加强对本地区推免工作及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推动相关单位进一步规范推免工作,提高推免招生选拔质量。
严格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对未按相关政策要求开展推免工作的,按照招生违规行为的相关处理规定对招生单位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教育部办公厅
2014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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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09-29
一般来说是没有问题的
我们学校这一级的一个北理工的学生就是先在我们学校面试了 面试完了的当天就跑到别的学校去面试了 而且我们学校的老师也知道这件事情 最后这个学生还是报送到我们学校来了 并没有什么影响
面试通过了最多让你填下什么信息表啊 意向表啊 真正重要的东西比如档案啊 签培养合同啊 那都是很后面的事情了 你就算先被那个A学校接收了也可以不去的
听你的叙述好像B校比A校好一些 多跟B校的那个老师联系下吧 争取让他接收你就没有这么多担心了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8-10-05
你一定要去参加A校的面试。B校的老师根本没有给你答复,不知道B校要不要其他考试。如果要其他考试比如机试笔试的话,那至少老师应当给你个答复说,只要你过了学校的笔试机试我就可以要你。老是这些话都没有,说明可能找这位老师的人特别多。所以他还在考虑阶段。
同时,如果A校的面试通过了,而且你能找到一个比较好的老师的话,那么你就可以安安稳稳的上A校了,那有多好呢!A校都通过了,为什么还要去B校呢?除非B校是你向往的北大清华复旦之类的。你想赌一把。而老师那边不用很交代,就说A校的研究方向也很感兴趣,这就可以应付老师了。
所以一定要去A校面试啊!
第3个回答  2021-02-05

这支视频主要是简单介绍一下我的研究生推免经历,希望对大学生们能够有所帮助!

第4个回答  2008-10-08
我看你多见几个没坏处,买东西还要货比三家呢。我考博时也同时接触了两个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