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基础垫层验收规范

如题所述

基础垫层的验收规范:

1、扩展基础的垫层的厚度不宜小于70mm,垫层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低于C10。

2、水泥混凝上垫层铺设在基土上,当气温长期处于0℃以下,设计无要求时,垫层应设置伸缩缝。

3、水泥混凝上垫层的厚度不应小于60mm。

4、室内地面的水泥混凝土垫层,应设置纵向缩缝和横向缩缝;纵横向缩缝间距均不得大于6m。

5、垫层的纵向缩缝应做平头缝或加肋板平头缝。当垫层厚度大于150mm 时,可做企口缝。横向缩缝应做假缝。平头缝和企口缝的缝间不得放置隔离材料,浇筑时应互相紧贴。企口缝的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假缝宽度为5~20mm,深度为垫层厚度的1/3,缝内填水泥砂浆。

6、工业厂房、礼堂、门厅等大面积水泥混凝土垫层应分区段浇筑。分区段应结合变形缝位置、不同类型的建筑地面连接处和设备基础的位置进行划分,并应与设置的纵向、横向缩缝的问距相一致。

7、水泥混凝土施工质量检验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 的有关规定。

8、水泥混凝土垫层采用的粗骨料,其最大粒径不应大于垫层厚度的2/3;含泥量不应大于2%;砂为中粗砂,其含泥量不应大于3%。

9、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且不应小于C15。

10、垫层材料有粒料和无机结合料稳定土两类。粒料包括天然砂砾,粗砂,炉渣等。采用粗砂和天然砂砾时,小于0.074mm的颗粒含量应小于5%;采用炉渣时,小于2mm的颗粒含量宜小于20%。

扩展资料:

基础垫层的验收要求:

1、复合地基桩顶设置砂垫层、碎石垫层、土工合成材料加筋垫层时,垫层应与桩头完整密贴。

2、土工合成材料进场后应整齐堆放在料棚(库)内,避免阳光照射,并保持通风、干燥和远离高温源。铺好后应及时按设计要求覆盖,不得长时间受阳光直接曝晒。

3、严禁碾压及运输等设备直接在土工合成材料上行走作业。土工合成材料砂垫层第一层填料压实应从两边开始循序向中间进行,当土工合成材料上的垫层和填料厚度大于0.5m时方可采用重型压实机械碾压密实。

4、砂垫层应采用天然级配的中、粗、砾砂,不含草根、垃圾等杂质,含泥量不得大于5%,用作排水固结地基的砂垫层含泥量不得大于3%。

5、碎石垫层应采用级配良好的砾石或碎石,最大粒径不得大于50mm,细粒含量不得大于10%,且不含草根、垃圾等杂质。

6、土工合成材料的品种、规格及质量应满足设计要求,进场时应进行现场验收。

7、砂垫层、碎石垫层铺设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8、土工合成材料的铺设层数、铺设方向和连接方法应满足设计要求。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垫层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基础垫层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混凝土垫层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