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金并轨后事业单位退休金会少吗

如题所述

退休金并轨后事业单位退休金不会少。
在退休金并轨后,事业单位职工的退休金不会减少。2014年10月起,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开始缴纳养老保险,退休后领取养老金。2015年1月,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决定发布,标志着并轨正式启动。改革前已退休人员维持原待遇,改革后新入职者按新机制发放待遇。对于改革前入职、改革后退休的人员,国家实行过渡性方法,确保他们的待遇不低于改革前同等条件退休人员。2024年10月后退休的人员,将完全按新方式计发养老金,但考虑到视同缴费情况,会有过渡性养老金。因此,事业单位职工的退休金在并轨后不会减少,反而随着缴费年限的增加,养老金有可能增加。
社保的退休金计算方式:
1、基础养老金:按照当地社保局规定的标准计算,通常与个人缴费年限和缴费基数有关;
2、个人账户养老金:根据个人账户累计缴费额和计息情况,按月平均分配到退休后的预计领取年限;
3、过渡性养老金:某些地区或行业为了平衡养老金水平,可能会设立过渡性养老金,具体计算方式由当地政策决定;
4、企业补充养老金:一些企业为员工提供的补充养老保险,根据企业规定和员工缴费情况计算得出。
综上所述,随着退休金并轨政策的实施,事业单位职工的退休金不仅得到保障不减少,而且随着个人缴费年限的延长,其养老金有望逐步增加,确保了改革前后不同时间段退休人员的利益平衡,体现了国家对于养老保障制度改革的渐进性和公平性原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十三条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给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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