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学年龄新规定

如题所述

上学年龄新规定是年满六周岁的儿童,既入学当年8月31日前满6周岁。

相关法规:

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

我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对象是哪些?

小学招生对象:2017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的西安市户籍适龄儿童、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

初中招生对象:具有西安市户籍或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

如何做好控辍保学工作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按照《义务教育法》和陕西省政策规定,凡年满六周岁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对于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由当地镇(街道办事处)或区县、开发区教育局批准。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范围是什么?

民办小学原则上在属地区县、开发区范围内招生。开发区管理的民办小学,可在本开发区和原管辖行政区范围内招生;行政区之间移交的民办小学,可在现管辖行政区和原管辖行政区范围内招生。民办小学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由属地区县、开发区教育局审核后报市教育局核准。

民办初中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优先满足学校所在区县、开发区学生入学需求,按照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招生,不得跨市域招生。

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我市严格落实中央文件和教育部、省教育厅工作部署,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其基本要求是公办民办学校同步登记报名、同步招生录取,任何公办民办学校不得提前选拔生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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