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货车限行区域和时间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3-21
日前,广州市公安局在官网发布了《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调整广州市区货车限行范围的通告》。为了缓解市区道路交通堵塞,优化交通组织,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并进一步便利货车在城区限行道路通行,广州交警将在9月6日起调整市区限制货车通行的交通管理措施。

具体详情如下:

一、所有货车限制行驶的时间和范围:

1. 全天禁止行驶的路段:官洲隧道、广州大学城内的中环东路和中环西路。

2. 每天7时至9时及17时至20时禁止行驶的区域:

市中心区[不含高速公路、华南快速干线、东南西环城市快速路、茅岗路、护林路(茅岗路以东路段)]:东面、南面、西面、北面。

3. 每天7时至22时禁止行驶的区域:流花地区。

二、中型货车限制行驶的时间和范围:

1. 每天7时至22时禁止外市籍货车行驶市中心区区域。

2. 全天禁止行驶的路段:内环路及其放射线、东风路(中山一立交至南岸路口)、中山路(中山一立交至南岸路口)、洛溪大桥。

3. 每天6时至23时禁止行驶的路段:黄埔大道(中山一立交至东环城市快速路段)。

4. 本通告第一条规定限制行驶的时间和范围。

三、重型货车限制行驶的时间和范围:

1. 每天7时至22时禁止本市籍货车行驶市中心区区域。

2. 每天7时至22时禁止外市籍货车行驶的区域:市区[不含高速公路、华南快速干线、东南西环城市快速路、沙太路(华南快速干线三期以北路段)南往北方向]:东面、南面、西面、北面。

3. 本通告第一条和第二条第(二)(三)项规定限制行驶的时间和范围。

四、多用途货车(又称“皮卡”)和新能源轻型、新能源微型货车,不受本通告第一条第(三)(四)(五)项规定限制。

五、本通告中出现的市中心区区域范围均指第一条第(二)项所定义的范围。

六、本通告中的路段除特别注明外,均含所指的道路。

七、本通告中的货车,包括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其中微型、轻型、中型、重型是按照《道路交通管理机动车类型》(GA802—2019)进行分类。

八、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通行的货车除遵守本通告外,还须遵守本市其他限制货车通行的规定。

九、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不受上述措施的限制。

十、违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十一、本通告自2023年9月6日零时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综合丨广州市人民政府官网、广州市公安局、广州黄埔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