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专业人士报考教师资格证书需要什么条件

如题所述

  只要具有与要报考专业相关或相近的学历,是中国公民,未达到退休年龄,无犯罪记录,都可以报考。

  一、我国现在有教师资格种类
  根据《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国现在有七种教师资格。
  1. 幼儿园教师资格;
  2. 小学教师资格;
  3. 初级中学教师和初级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统称"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4.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5. 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统称"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6. 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统称"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7.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成人教育的教师资格,按照成人教育的层次,依照上述分类确定类别。
  《教师法》等相关政策法规规定,中国公民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应当依法取得教师资格,并持有与教学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教师资格条例》第五条规定:“ 取得教师资格的公民,可以在本级及其以下等级的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担任教师;但是,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公民只能在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或者初级职业学校担任实习指导教师。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与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相互通用。”
  各级各类学校,是指实施学前教育、普通初等教育、普通中等教育、职业教育、普通高等教育以及特殊教育、成人教育的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是指少年宫以及地方教研室、电化教育机构等。

  二、关于各类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的相关规定
  《教师法》规定各类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条件分别为:
  1. 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学历应当视为不合格学历;
  2. 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学历应当视为不合格学历;
  3. 取得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它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 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它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 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具有特殊技艺者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时,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其学历要求可适当放宽。此项规定仅限于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不适用于其他种类教师资格;
  6. 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目前,随着教育事业的发展和公众对高质量教育需求的不断提高,特别是教师资格考试制度改革试点的实行,部分试点省份已提高了幼儿园、小学、初中等教师资格种类的学历要求。

  三、报考条件
  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4.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一)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一)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二)初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三)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四)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考生应在户籍、学籍或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和人事档案均在报考市州)所在市州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及其毕业前一年级学生,以及在校全日制研究生,可凭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2015年12月31日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学生,可以持毕业证书申请直接认定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但所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不相同或不相近的,需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有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及2016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师范教育类专业学生,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都需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下同)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相关规定:
  第三章 资格和任用
  第十条国家实行教师资格制度。
  中国公民凡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备本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有教育教学能力,经认定合格的,可以取得教师资格。

  第十一条取得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相应学历是:
  (一)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二)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取得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四)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学生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学历,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五)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六)取得成人教育教师资格,应当按照成人教育的层次、类别,分别具备高等、中等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不具备本法规定的教师资格学历的公民,申请获取教师资格,必须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制度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二条本法实施前已经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中任教的教师,未具备本法规定学历的,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教师资格过渡办法。

  第十三条中小学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主管部门认定。普通高等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由其委托的学校认定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