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关于楼房遮阴方面的有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我们小区是先建的,现在在我们小区东部紧挨着又新建了一个小区,我们是多层,它是高层,现在它们还没建完,但它的高层已经遮挡我们楼层的阳光达两三个小时了,直到10点之后才能有阳光,它高层和我们多层的直线距离也就20米左右,请问它是否违反了国家楼房遮阳方面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中有规定,具体如下:

参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第四章第八点,住宅建筑与相邻建、构筑物的间距应在综合考虑日照、采光、通风、管线埋设、视觉卫生、防灾等要求的基础上统筹确定,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参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第四章第九点,住宅建筑的间距应符合表4.0.9的规定,对特定情况,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老年人居住建筑日照标准不应低于冬日日照时数2h;

2、在原设计建筑外增加任何设施不应使相邻住宅原有日照标准降低,既有住宅建筑进行无障碍改造加装电梯除外;

3、旧区改建项目内新建住宅建筑日照标准不应低于大寒日日照时数1h。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八十九条,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扩展资料

采光权的维权主体:房屋出售前的房屋开发商,房屋所有权人或虽未取得房产证但已经完成付款的购房人,房屋的承租人均可以作为采光权维权主体。

采光权的关键:业主采光受到实质影响。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参考资料来源:东方红林业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参考资料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 - 采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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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4-16
这国家是有严格尺寸规定的,请你咨询一下城建局他回给你一个准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