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界定的严重违章行为有哪些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8-01-10

第2个回答  2018-01-09
第二章 违章界定
第1条 凡违反以下规章制度规定都属于违章:
1.违反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违反华中电网公司和省公司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定;
3.违反本单位安全生产方面的规章制度。
第2条 行为性严重违章界定
1. 不按规定使用操作票进行倒闸操作;
2. 不按规定使用工作票进行工作;
3. 不按规定使用标准化作业卡(指导书);
4. 无人监护进行倒闸操作(单人值班变电站应与调度核对并做好记录);
5. 擅自解锁进行倒闸操作;
6. 未经“三核对”或未经唱票、复诵就盲目操作;
7. 不按规定使用“双人双机”进行遥控操作;
8. 违反调度纪律或值班纪律;
9. 约时停、送电;
10. 非工作负责人代办工作票开工或终结手续;
11. 作业人员擅自扩大工作范围;
12. 作业前没有站队“三交”;
13. 无人监护在运用中的高压电气设备上工作;
14. 工作票、操作票、作业卡漏签名或代签名;
15. 送、配电线路停电作业不使用《停电区域图》;
16. 对作业现场存在的高低压共杆、临近或交叉跨越带电设备、双 电源供电情况等计划性工作不到现场勘查;
17. 不按标准化作业卡(指导书)流程进行作业;
18. 标准化作业卡(指导书)未按要求进行审批;
19. 标准化作业卡(指导书)内容与实际工作内容不符;
20. 高空作业不系好安全带或进入生产(施工)现场不戴好安全帽;
21. 不按规定使用合格的安全工器具进行作业(操作);
22. 不按规定做好安全措施在设备上工作;
23. 现场作业人员不按规定正确着装;
24. 监护人未穿“红马甲”或监护人未认真履行监护职责,从事与监护无关的工作;
25. 检修、更新改造的设备投运前,作业负责人没有向运行人员书面交待设备变动情况;
26. 组立杆塔、撤杆、撤线或紧线前没有按规定采取防倒杆塔措施或采取突然剪断导线、地线、拉线等方法撤杆撤线;
27. 在交通要道施工没有设置双向警示标志和隔离装置,没有采取防止挂线的措施;
28. 起重设备超载起吊;
29. 在调度室、控制室、仓库、危险品贮存地等场所使用明火、电炉或不按照规定动火作业;
30. 无证开车、酒后开车、超速行驶、将车交无证人驾驶、驾驶员私自出车、行车中拔打或接听手机;
第3条 管理性严重违章界定
1.没有按上级规定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
2. 没有履行岗位安全职责;

20.对新设备或检修后的电气设备、转动机械、压力容器,未经验收合格即投运。
第七条 装置性严重违章界定
1.电气设备的安全距离不符合规程要求;
2.变电站电气设备没有防误闭锁装置;
3.35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的输电线路“三牌”不全、10千伏配电线路无杆号牌或字迹不清晰;
4.没有按规定在绝缘配电线路上设置验电接地环,导致不能做安全措施;
5.跨越1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电力线路、铁路、通航河流、高速公路及一级公路时,导地线绝缘子串未采用双联串;
6.线路接地电阻不合格或架空地线没有对地导通;
7.主变压器10千伏侧母排(含套管连接部位)没有进行热缩绝缘;
8.临时电源没有安装漏电保护器;
9.机械设备转动部分没有防护罩;
10.电器设备外壳没有按规定接地。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