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子间卖房 资金通过资金监管中心吗?

父子间卖房 资金通过资金监管中心吗?

市民王先生来电咨询:我父母健在,我有3个兄弟姐妹。父母打算将他们名下的一套二手房低价出售给我,所得房款大部分用于父母养老,剩下的部分由其他兄弟姐妹均分,兄弟姐妹们也都没有意见。我听人介绍买卖房屋要把房款存入资金监管账户,但是我不能一次性交出全部房款,也不想贷款。请问我和我父亲的房产交易是否必须通过资金监管中心?

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安刚律师认为您和您父亲的二手房买卖合同交易不是只有通过资金监管中心才能完成。根据天津市国土资源局2011年9月24日发布的《天津市存量房屋交易资金监管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凡买受人无需贷款的存量房屋交易,出卖人为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交易双方为亲属关系的,可以自行交付房价款。出卖人为法人、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供身份证明,交易双方为亲属关系的应当提供行政、司法或者公证机关出具的双方关系证明,并由交易双方签署自愿不纳入交易资金监管确认书。”所以,您需要向房管部门提供父子关系证明,一般可以是户口本或者公证书。交易中,房管部门会提示您和您父亲书写书面确认文件,确认双方的房产交易不通过房管局资金监管,如果发生交易风险由双方承担等内容。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7-01-18,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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