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了件错事让领导不满意,领导故意把绩效打到很低,人事部财务部依此就扣了6千元工资。期间没有任何的沟通。过了2个月,问询才知道如上的原因。
也即是,被扣工资是公司单方面的意思,没有经过任何沟通,也没有获得我签字认可(甚至我问询了才知道)。请问,这样公司算违法违规吗?我该如何维权?求教,谢谢啦。
没有给单位造成任何经济损失。只是让领导不高兴了。
追答那公司更是违法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从上述规定中得出,如果你给公司带来了经济损失,公司是可以扣你的工资的,如果不是,那么是不可以的。你提到了领导因为你做错了事,你做错的事给公司带来实质性的经济损失了吗?如果有,公司有权扣除,这个6000是在你的工资中占多大的比例,如果你的工资被扣掉6000,剩下的部分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是违法的,劳动法规定不能扣的剩下的钱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如果没有,那么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没有给单位造成任何经济损失。只是让领导不高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