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应届毕业生,没有找工作,学校要求上交 用工证明,灵活就业登记表。就是为了虚增就业率。用工证明要求自己找一个单位盖章,然后根据这个填灵活就业登记表,里面有一条规定:填写此表的毕业生不再享受待就业毕业生的有关服务项目。请问 1.填交之后对应届生身份,就业状态有什么影响? 2.待就业毕业生有什么相关的服务项目? 3.交表之后还能以应届生身份报考公务员么? 4.学校说不交影响毕业,真的会影响么?这样符合国家规定么?
关于灵活就业和应届生毕业涉及到的那些合同,可以通过一张图进行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