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学家杨振宁近日逝世”是真的吗?

如题所述

针对网络上“著名物理学家杨振宁近日逝世”传闻,清华大学党委宣传部3月20日上午向澎湃新闻确认,系假消息,杨振宁先生当前身体健康。

随后,传播该假消息的博主@跑者子牛多次通过微博承认错误、道歉,并称将认真反省、检讨,并自罚停博至少三个月。

该博主道歉一事上了热搜,@新华网就此发表评论认为,传杨振宁去世假消息博主道歉,称自罚停博至少三个月,却被众多网友批评,原因在于公众对网络谣言深恶痛绝。网络谣言屡见不鲜,大V们更应坚守社会责任,防止变成谣言生产商和传声筒。

若真出了事,造谣者不能自罚三杯了事。塑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除了自律,也需要他律。罚酒三杯,那其实就是纵容了!

扩展资料:

对于该事件,律师说法

3月23日,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律师丁金坤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分析,误报与造谣“他人去世”的事情已经发生很多次了,但几乎没有见过传播此类假消息者被追究法律责任的。

事实上,对于这种不实消息,如果是故意编造传播的,可能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丁金坤说,予以治安处罚的前提是,该不实消息有“扰乱社会秩序”的社会危害性,譬如引起舆论关注,造成了损失。未“扰乱社会秩序”的,譬如不实消息没有引起社会连锁反应的,则不罚。

丁金坤认为,这类“被去世”事件,对于当事人而言,是人格尊严与心理健康权受到侵犯。《民法典》第一百零九条规定“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被去世”冒犯的是当事人的人格尊严,侵犯的是心理健康权。

参考资料来源:澎湃新闻-清华大学:“物理学家杨振宁近日逝世”系谣言,先生身体健康

参考资料来源:舜网-名人“被去世”频频发生,传播假消息者该担何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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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3-24
新闻已经报道过了,这是谣言。活得好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