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工资料关于平行检验表格的要求

如题所述

平行检验以记录为主,在进行实地测量以后,按要求去填写平行检查记录表,并将检测与检验项目规定的标准值相比较,给出决定性意见,监理工程师检查合格后予以签字验收,不合格时,根据不符合的严重程度下达《不符合项通知单》或《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经过施工单位整改,并再次经监理人员确认合格后,方能签字验收。

2施工单位高科技材料、构配件与设备、隐蔽工程施工、检验批检查、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和单位工程施工等的自检工作,自检合格后方可向施工监理单位进行报验。

3监理单位收到报验后,监理工程师对报验进行审查;合格时,监理工程师按规定的时间对报验的材料、构配件、设备、隐蔽工程、检验批、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进行平行检验,不合格时返回施工单位,施工单位修改后应按照要求重新报验检查。


检验记录一般需要填写的内容:

1、单位(子单位)工程名称检验批名称及编号按对应的《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填写;

2、验收项目:按对应的《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的验收项目的顺序,填写现场实际检查的验收项目及设计要求及规范规定的内容,如果对应多行检查记录,验收项目不用重复填写;

3、编号:填写验收项目对应的条文号;

4、验收部位:填写本条验收的各个检查点的部位,每个部位占用一格,下个部位
另起一行;

5、验收情况记录:采用文字描述、数据说明或者打“√”的方式,说明本部位的
验收情况,不合格超标的必须明确指出;对于定量描述的抽样项目,直接填写检
查数据;

6、备注:发现明显不合格的个体的,要标注是否整改、复查是否合格;

7、校核:监理单位现场验收人员签字;

8、检查:施工单位现场验收人员签字;

9、记录:填写本记录的人签字;

10、验收日期:填写现场验收当天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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