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冲过来打人 我用甩棍打了他一下 会不会坐牢 甩棍在法律上算不算违

对方冲过来打人 我用甩棍打了他一下 会不会坐牢 甩棍在法律上算不算违禁品?

  甩棍是不是管制物品不主要,关键要看给受害人造成了什么的伤害。
  相关规定:
  一、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并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民事赔偿的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6-07-01
公安机关警械装备中包括警用甩棍,而甩棍为警棍中的一种,公安机关如发现个人或组织非法持有或使用人民警察的警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三十六条给予相关处罚。
是否要负刑事责任要看对方的的伤害程度,如果对方经鉴定为轻伤或以上,你就构成故意伤害罪,公安机关会依法追究你刑事责任。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追问

甩棍属于违禁品的一种?他先过来打我,我自卫不成立么

追答

公安机关在甩棍是否属于违禁物品答复中明确规定。你是想说正当防卫吧,首先甩棍属于违禁物品,个人是不允许持有的,你手里有就可以基本说明你有伤害他人的主观故意,而客观上也实施了这一行为。第二,聚众斗殴或者两方相互殴打在法律上并不成立正当防卫。第三、正当防卫并不是说不构成犯罪,只是在量刑上予以考虑。

追问

这么说,就是我必须得坐牢了么?

追答

不能这么说,如果对方的伤害等级不构成轻伤就不算犯罪,也不需要负刑事责任,我和你说的法律规定,在生活中都是赔点钱,一个斗殴也没多大事,公安机关不想侦查。

追问

我被对方打伤,嘴上缝了四针,做了鉴定,现在就等结果,不知道会怎么样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