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月皓其他的讲章我并没有看过,但是王月皓所讲的“不用天天认罪”是对的。如果一个人天天犯罪,一是太不应该,二是天天认罪,时时认罪都来不及。天天都犯罪,还是一个基督徒吗?
为什么我也赞同王月皓所讲的呢?因为
耶稣的救赎和
圣经的根据。
耶稣既已代替我们死了,我们就是一个无罪的人,一个新造的人。信主以前的罪,都被赦免了。就不再把过去的罪拿来“认罪”。如果那样,就否定了耶稣救赎的功效,就等于否定
十字架上所说“成了”二字。
我们所要认的罪,是我们信主后,“一不小心”所犯的罪,或叫“过犯”,应当求主宝血涂抹。这一点一定要分清。王月皓所讲的对不对,明白圣经的人就不难分辨了。愿你们哪里的弟兄姊妹能够谦卑安静,“先知的灵顺服先知”。